心靈小憩: (我思我在) 家‧只需要愛

2018年6月
戴蕭佩筠

聆聽粵語

錄音者:Lydia

聆聽國語

錄音者:吳燕

5月24日,是父母結婚51週年紀念。足足半個世紀的婚姻,在離婚率如此高的世代,殊不容易!
根據網路報導,美國離婚率高達53%,經常結婚的人也經常離婚。有人做過這樣的統計:第二段婚姻以失敗告終的達60%;擁有第三段婚姻而離婚的達73%……這些對結婚樂此不疲的人,似乎並沒有從錯誤中汲取教訓。
婚姻不可能一帆風順,兩個獨立個體朝夕相對,談何容易?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都可翻起千尺浪,還有不計其數的暗湧,絕對是一輩子的學問。過去,人大多沒經歷過自由戀愛,盲婚啞嫁,卻多能同偕白首、廝守到老;可笑的是現代人,說是自由戀愛,卻往往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手。

為什麼會這樣呢?
最近重讀米奇.艾爾邦(Mitch Albom)的《再給我一天(For One More Day)》,得很大的啟示:中年男子查理,本來是職業棒球選手,由於受傷而不能再在運動場上馳騁,夢想幻滅,職業生涯亦告終。不甘心退而求其次,更不甘心當推銷員,令查理變得乖僻難纏、意志消沉。他終日酗酒、自暴自棄,致使妻女離他而去;甚至連他最疼愛的獨生女兒結婚,也不讓他參加婚禮。在極度無望下,他決定自殺。
就在此時,他與死去的母親重逢,並回到老家的小鎮,陪母親度過了一整天。令他感動不已的,是知道了擁有護士資格的母親,甘願放棄高薪厚職,為家庭作出種種犧牲。他努力記住與母親重逢那天所得到的溫柔和理解,把自己破碎的生命重新拼湊起來,讓自己重新再活一次,並且學懂:「家,不需要你講道理,只需要你理解,接受,然後,愛。」
有人將婚姻、家庭比作公司,夫妻就是合伙人、經營人。想要成功、生意興隆,就得用心;一旦疏於管理或各持己見,就會面臨倒閉——家庭破裂、離婚收場。夫妻、家人,什麼事情都應有商有量,萬萬不可一言堂,也切忌事事斤斤計較,得理不饒人。更重要的是,讓過去的事情過去,翻舊帳非常要不得。過日子如同翻書,不要再回頭看不愉快的事情,往後的日子怎樣過得好才是重點。
偏偏人的本性都喜爭辯,逞口舌之快,以為辯贏了就是勝利。只是贏了吵架,卻輸了整個家,值得嗎?其實,家是講愛的地方,不是講道理的地方。作為基督徒,家更是實踐愛和見證神(上帝)的地方。《聖經.約翰福音》十三章34-35節這樣說:「我(上帝)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一書》四章11-12節更提醒我們:「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
願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