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誰是好撒馬利亞人?

2018年6月
策劃與撰稿:吳約珥、冉燕飛律師、文展雲律師、周簡艷珍、雷路得、李薇、陳熾、周天駒、蔣若谷、朔方、勞伯祥

聆聽粵語

錄音者:徐少彤

聆聽國語

錄音者:Lucy

在《聖經‧路加福音》第十章,耶穌在回答誰是鄰舍時,給眾人講了一個比喻: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在猶太人文化中,「撒馬利亞人」本含有貶義:是崇拜偶像、與異族通婚、又與猶大王國分裂相爭數百年的外邦人,彼此互不交往,視若仇敵。而在耶穌的比喻中,被強盜打劫的猶太人,受了重傷,已致半死,正是因為撒馬利亞人動了慈心,才免去死在路邊的危險;猶太人的祭司和利未人,雖然是神職人員,本該伸出援手,卻對奄奄一息的傷者視而不見,置其生死於不顧。那麼,鑑別好鄰舍的標準也就不言自明——是愛心及其相應的行為,而不是身分與族裔。
這,就是「好撒馬利亞人」的來歷。從此,好撒馬利亞人(Good Samaritan)就成為好心人、見義勇為者的代名詞,用以褒揚那些雖沒有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過問,但卻出於愛心和道德律,而無償甚至有所付出地對他人進行救助的人。跟隨基督的信徒也效法耶穌,作鹽作光,成為歷世歷代的好撒馬利亞人。
公元169年和260年,兩場瘟疫先後無情地襲擊了羅馬帝國;比瘟疫更可怕的,是人一旦染上瘟疫,就會被家人和鄰舍拋棄!當時,基督教會成為唯一的庇護所,不論是基督徒還是異教徒,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不分等級、膚色和性別,都力所能及地接到教會施以救助。羅馬皇帝為要蓋過基督教影響力而親自發起慈善運動,號召異教徒在美德上趕上基督徒,但對死亡的恐懼讓人更加趨於明哲保身,只有真正信仰基督的人才能捨生忘死。
事實上,好撒馬利亞人的典範就是上帝本身,一如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中闡明的那樣:「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三章16-1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