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城園地: 家 只需要愛

2018年6月
戴蕭佩筠

今年5月24日,是筆者父母結婚51週年紀念,足足半個世紀的婚姻,在離婚率如此高的世代,殊不容易!根據網路上的報道,美國的離婚率高達百分之五十三,經常結婚的人也經常離婚。有人做過這樣的統計:第二段婚姻以失敗告終的,達百分之六十;擁有第三段婚姻而離婚的,則達百分之七十三。似乎這些對結婚樂此不疲的人,並沒有從錯誤中汲取教訓。
婚姻不可能一帆風順,兩個獨立個體朝夕相對,談何容易?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都可翻起千尺浪,還有不計其數的暗湧,兩個人相處絕對是一輩子的學問。過去的人大多沒有經歷過自由戀愛,盲婚啞嫁,卻多能同偕白首、廝守到老;可笑的是現代人,說是自由戀愛,卻往往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手。為什麼會這樣呢?
最近重讀米奇.艾爾邦(Mitch Albom)所寫的《再給我一天 (For One More Day) 》,給我很大的啟示:故事講述中年男子查理,本來是職業棒球選手,由於受傷而不能再在運動場上馳騁,夢想幻滅,職業生涯亦告終。不甘心退而求其次,更不甘心當一名推銷員,生活的不順遂,令查理個性變得乖僻難纏、意志消沉。他終日酗酒、自暴自棄的行為,致使妻女離他而去;甚至連他最疼愛的獨生女兒結婚,也不讓他參加婚禮。他覺得自己完全被拒絕,在極度無望下,決定自殺。
書中寫到:查理就在此時與死去的母親重逢,並回到老家所在的小鎮,陪母親度過了一整天。令他感動不已的,是他知道了擁有護士資格的母親,甘願放棄高薪厚職,為家庭作出種種犧牲。查理努力記住與母親重逢那天所得到的溫柔和理解,把自己破碎的生命重新拼湊起來,讓自己重新再活一次。查理也學懂:「家,不需要你講道理,只需要你理解、接受,然後,愛。」
有人將婚姻、家庭比作一家公司,夫妻就是公司的合伙人、經營人。想要經營成功、生意興隆,就得用心經營;一旦疏於管理或各持己見,就會面臨倒閉危機——家庭破裂、離婚收場。夫妻、家人,什麼事情都應有商有量,萬萬不可一言堂,也切忌事事斤斤計較,得理不饒人。更重要的是,讓過去的事情過去,翻舊帳是非常要不得的行為。過日子就如同翻書,一頁頁的翻過去,不要再回頭看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往後的日子怎樣過得好,才是重點。
知易行難,偏偏人的本性都喜爭辯,據理力爭,逞口舌之快,以為辯贏了就是勝利。只是贏了吵架,卻輸了整個家,值得嗎?其實家是講愛的地方,不是講道理的地方,作為基督徒,家更是我們實踐愛和見證神(上帝)的地方。《聖經.約翰福音》十三章34-35節這樣說:「我(上帝)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一書》四章11-12節更提醒我們:「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願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