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旋律/紐英倫園地: 慕道多年終決志

2018年6月
畢至

聆聽粵語

錄音者:文展雲

聆聽國語

錄音者:韓佳矣

我出生在廣州,18歲隨父親移民來美國。

看不見聽不明白
在大陸學校,我接受的是唯物主義教育,認為很多自然現象可以用科學解釋,所以很長一段時間,我對有神論持懷疑的態度。
家裡養狗,我想到動物和人的區別。從唯物的角度看,人有不同性格,會思考、會創造;而動物只有意識,牠們的行為屬於條件反射。四年前的退修會,孟寶松牧師在講道中提到:「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傳道書》三章21節)《聖經》說動物和人一樣有靈魂,只不過最終所去的地方不同。這說明狗不只是單純的存在意識。從這一點,我發現唯物思想不完整,唯物論所不能解釋的,《聖經》卻有解釋,因此我對唯物論看法改觀了。
但我沒有就此開始完全改變,而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在其中,有神(上帝)的帶領和啟示。如果不是神,很多看見和經歷的時候,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馬太福音》十三章13節)
我太太很早就信主,我和她認識的時候,她已經是基督徒。太太也帶我去過教會,我不反感,但也不覺得有什麼好處。如果給我選擇,參加教會或者喝早茶,我當然會選擇喝茶。

沒麥皮就沒道理
第一次自己主動走進教堂,是一個主日的早上,太太要司琴,她讓我把孩子們送到教會。當孩子們下了車,我就想回家做點什麼,但不知道為什麼,我把車停在停車場,就走進教堂。我只知道這不是我主動選擇的,而是心裡覺得進教堂是應該做的事情。就這樣,我做了好多年的慕道友。
80年代香港有一個電視劇,叫《大地恩情》,其中有一幕,是一個農民對神父說:「有麥皮就有道理,沒麥皮就沒道理。」這就像我在罪的光景裡,想的都是自私自利的事情。我參加主日崇拜,很多時候想的就是要得好處。
一次,大約是凌晨一點鐘,我在去外州的高速公路上,沒有路燈只靠車燈,月光又不明亮,車子開得快,忽然一隻小動物撞上我的車子。我把車子停在加油站旁邊,看到我的車頭血跡斑斑。我心裡非常害怕,想著下次撞的,可能就不是小動物了。
後來又有一次,晚上十點多,在另外一條高速公路上。我這個慕道友學聰明了,先祈禱吧!後來,途中一輛大卡車撞死了一隻鹿,我就在他們旁邊小心地開過去。我不知道是不是神聽我的禱告,但無論怎麼樣,禱告以後心裡感到踏實,這是非常真實的感覺。從唯物的角度來說,這是心理作用,可是,誰又說得準呢?

不再受罪的轄制
神就是這樣帶著我,一步一步走向信的路。我最後決志信主,是因為長期以來神讓我看到衪的作為。我看到真正的基督徒和其他人的不同,他們的平安和喜樂是很自然地流露出來,對死亡的看法也很不同。在我還沒有信的時候,神已聽我的禱告。但我的自私和驕傲綑綁著我,直到在退修會中,鍾家強牧師的講道提醒了我:愛是要犧牲的。這麼多年來,我知道太太希望我信主,為我禱告,教會中也有很多弟兄姊妹為我禱告。我實在是「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的頑固罪人,可是神卻從來沒有放棄我。
信主之後,我有了平安和感恩的心。和家人相處,我多了體諒,不像以前那樣因為小事就火上心頭,喋喋不休地爭辯。工作方面,未信時我總自以為聰明、能幹,比上司聰明,是我表現得笨,而讓上司覺得可以領導我,實際上心裡是不服氣的。信主後,我真正知道自己的愚昧,明白上司有他們的能力和才幹。我現在的上司,以前覺得她事無大小,什麼都管。現在我發現她的優點,是能了解別人的所需。這一點,她比我強百倍。因此,我能夠聽從她的意見,心裡也會認同。不是她改變了管理方式,也不是她的性格有所改變,而改變的是我,因為我知道她比我更能夠了解他人的需要,我的心裡就不會不服氣了。
另外,以前不服氣的時候,我就喜歡在其他人面前說長道短。現在每次想說長道短的時候,心裡會有一個警覺:我是不是不應該這樣做,可能錯的是我。進一步回想,每一個經理能僱用我,未嘗不是神通過他們給我和家人的恩典;而我卻常常發怨言,其實是又笨又無知。
可是就算這樣,神還是一直保守著我,幾十年耐心地等,等我能夠看到祂的作為。只有神,才能夠做成這些事。感謝神!我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了,不再受罪的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