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小憩: (我思我在) 唯獨《聖經》

2018年5月
陳新哲

聆聽粵語

錄音者:周應剛

聆聽國語

錄音者:Billy

《聖經》分舊約和新約兩部分,舊約記載耶穌出生以前神(上帝)的啟示;新約記載耶穌出生之後神給人的啟示。

◎《聖經》
《聖經》舊約原文為希伯來文,其最早一卷書,完成於大約主前1500年;最後一卷書,則在大約主前400年完成。整部舊約最後由文士以斯拉匯總而成,並獲得神的選民以色列人,普遍認可為神對他們的啟示。
新約原文為希臘文,各卷書由神啟示耶穌的門徒和使徒寫成,在主後30年到100年期間完成並流傳,被各教會普遍認同為神對人的啟示。主後397年,在北非城市迦太基召開的主教會議,即迦太基會議上,再次確認新約中的各卷書爲新約《聖經》。
更重要的,是《聖經》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也見證舊約《聖經》的權威性:「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福音》五章39節)
《聖經》實在是一本偉大的書,自主前1500年至主後100年,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經由近50位不同時代、不同背景、不同職業、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寫成,並得以完整保存至今。《聖經》不僅前後各卷沒有衝突,而且前後呼應;其中的預言,在後來的歷史進程中不斷準確應驗。所有這一切都印證,《聖經》完全出於神。

◎天主教錯誤
《聖經》是神的話,也是神的工作。「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基督徒信仰的權威基礎,只有《聖經》。
但羅馬天主教卻認為:《聖經》和教會傳統(亦稱聖傳或信德寶庫)具有同等權威;《聖經》完成之後,神還繼續通過教皇向人說話、給人特別的啟示,因此教皇的話語、對《聖經》的解釋,與《聖經》有著同等的權威。
正因為天主教會輕看了《聖經》的權威性,直接或間接導致了教會的腐化及其一系列錯誤,其中最嚴重的真理方面錯誤,莫過於忽視了因信稱義的真理;實踐上的錯誤,則包括售賣贖罪券等。
《聖經》告訴我們:「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上帝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上帝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示錄》二十二章18-19節)

◎唯獨《聖經》
馬丁路德在推行宗教改革時,他面對天主教會的責難和定罪,清晰地表明「唯獨《聖經》」的立場:除非用《聖經》和公開、清楚、確切的理由證明我有罪——我的良心聽從上帝之道——我不能也不願撤回,因為違背良心是愚蠢的,也是危險的。
《聖經》的真理及其準確性,在近代歷史中不斷受到各種異端信仰和不同世界思潮影響與挑戰。1978年10月26-28日,「國際『《聖經》無誤』協會」,在美國芝加哥市舉行會議,近三百位教會領袖與神學家參加,制訂並發表了著名的「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
唯獨《聖經》,不意味著只能讀《聖經》而不讀其他信仰書籍。許多優秀的屬靈書籍中,包含著神的啟示和基督徒前輩在神面前豐富的得著,然而人的話語畢竟有限,願弟兄姊妹在閱讀屬靈書籍時,都能本著《聖經》真理,慎思明辨,讓唯獨《聖經》、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基督、唯獨神的榮耀,成為我們信仰生活中隨時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