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視窗:(美國動態) 槍擊案的標與本

2019年9月     

葉漢中

聆聽粵語

錄音者:鳳斯

聆聽國語

錄音者:Vincent

8月3日,德州艾爾巴索一沃爾瑪商場發生槍擊事件,造成22人死亡、24人受傷;兇手21歲的克魯修斯(Patrick Crusius)逃離現場,但迅即被捕。
第二天,俄亥俄州岱頓一酒吧,又發生槍擊案,10人死亡、17人受傷;兇手24歲的拜茲 (Connor Betts) 當場被警察擊斃。
連續兩宗大規模槍擊案,再次牽動了人們對槍枝的愛恨情仇,一時間要立法嚴厲控槍的言論鋪天蓋地。6日,俄亥俄州長提出紅旗法案,對那些被認定對自己及他人存在威脅的人,可剝奪其擁槍的權利;8日,214位市長發聯名信,要求國會參眾兩院領袖,在休會期立刻召回議員,馬上立法管控。
川普總統也趕赴兩案發生地弔死慰傷,並表示:「我希望有背景審查,我認為這是重要的。我不希望那些精神上不穩定的人或懷有仇恨憤怒的人手裡有槍。我完全支持背景審查。」
每次大規模槍擊案發生後,如何嚴格控槍話題就噴湧而出。1999年科羅拉多州哥倫拜高中血案,15死24傷,舉國駭然;2012年康州新鎮珊迪虎克小學槍擊案,死亡26人,20人為兒童,全美哀慟;2016年弗羅里達州奧蘭多市同性戀夜店慘案,50死53傷,是911後本土最大規模恐怖屠殺,震驚全球。
然後,2017年賭城拉斯維加斯慘案,59死527傷,為美國史上最大悲劇;2018年2月弗羅里達州帕克蘭市道格拉斯高中槍擊案,17死17傷,捨己救人的15歲華裔學生王孟杰名留青史。
這些只是上了新聞媒體的知名案件。根據「槍枝暴力(Gun Violence)」網站統計,一次死傷四人以上的大規模槍擊案數量分別為:2014年269起;2015年335起;2016年382起;2017年346起;2018年338起;2019至截稿時已271起,平均每天超過一起、死傷六人。
所謂的嚴法,如:不賣槍給精神不穩定者或懷有仇恨憤怒的人,或將背景審查期從現行的三天延長至10天,就能預防大規模槍擊案發生?未必!上述幾大案,兇槍幾乎都是合法購買的,買槍時也沒有精神不穩定狀態。
但是,對攻擊性自動步槍、大型百發彈夾以及撞火槍托的管制,應會有用,因為這些都屬軍事用途,一般人打獵或護家本該用不到。
麻煩的是,嚴法管得到守法者,卻影響不了不守法的人。今年3月,聯調局破獲一宗盜賣槍枝的案子,嫌犯為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ATF)倉庫保安員!紐約市對槍枝管制之嚴全美第一,但所謂「週六夜特價」的黑市廉價手槍也同樣有名。
所以,是槍殺人還是人殺人?人心的問題大於工具!槍在勇士手中,是保家衛國的利器;在情緒不穩的人手中,就是傷天害理的凶器。再多的槍枝管制也只能治標,只有耶穌基督教化人心的大愛才能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