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找尋人生伴侶

2019年9月     

陳琛儀

每個人都渴望被愛,同時又希望愛我們的人能夠永遠和自己在一起。或許此刻你仍是單身,自然就會想如何去找尋?重點不在於會否結婚,問題是跟哪一個人結婚?就算是已婚者,我們都應該思想,二人如何能繼續彼此相愛、成為真正的生命伴侶?
當一個人認識了對方,或者已經在一起時,當然會有吸引力。我們要問,吸引我的是什麼?很多人不知對方是什麼吸引自己,總之就是吸引我,我很喜歡她/他。其實,有三方面是與吸引有關,值得我們思想。

第一、外表的吸引

吸引你的,是否只是外表?包括:容貌美麗或英俊、事業成功、喜好與你合拍等,你就覺得大家很匹配。
外表的吸引是沒有錯的。不過要記住,外表的吸引是階段性的,意思是這段時間樣子很美麗、很英俊;當然年紀大了也可以很美麗,但基本上這些都會變的。或者說我很喜歡他的事業,到某個時期,他可能不再繼續那一種事業,這都是階段性的。

第二、感情的吸引

除了外表吸引,是否有感情的吸引呢?感情的吸引就是她/他的性格。相愛的人要學習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她/他是否懂得這些愛的秘訣?她/他是否是這樣的一個人呢?
凡事包容,是不經常去談及或找別人的錯處;凡事相信,是時常向前望;凡事都要有忍耐等,這是感情或情感的吸引,是層次較高的。故此原來很喜歡,是因為外表上覺得她/他很好,又發覺在感情上、情感上都十分成熟,所以就值得發展下去。

第三、屬靈上的吸引

屬靈上的吸引非常重要,因為當大家都認識和相信同一位真神,同走一條信仰的路時,那就真正成為一種吸引力。試想那個你十分喜歡的她/他,但完全不看重(輕看)你所愛的主、所愛的神,甚或不願談及這些事;換言之,就沒有了這種一起被主吸引的元素,那麼生命和感情,甚至婚姻都未必能夠真正完美。

二人成為一體

進入婚姻時,《聖經》告訴我們:「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二章24節)。二人成為一體,包括外表、情感,而最重要是大家在主的面前,一起跟隨主。有這三種吸引力,相信這個關係可以發展,且可以做得更好。我們好好為自己祈禱;如身為家長,就請為你的兒女祈禱,希望他們能明白,要知道什麼東西吸引她/他,從而達至美滿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