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找尋人生伴侶

2020年1月     

陳琛儀

每個人都渴望被愛,同時,又希望愛我們的人能夠永遠和自己在一起。無論是單身或喪偶,重點不在於會否去結婚或再婚,問題是跟哪一個人結婚?就算是已婚者,我們都應該思想,二人如何能繼續彼此相愛、成為真正的生命伴侶?
當一個人認識了對方,或者已經在一起時,當然會有一種吸引力。其實很多人不知道對方是什麼吸引自己,總之就是我很喜歡她/他。其實,有三方面值得我們思想。

第一、外表的吸引

是否只是外表上的吸引?包括:容貌很美麗或很英俊;事業很成功、喜好與你很合拍等,你就覺得大家很匹配。
這些外表的東西先吸引我、吸引你,是沒有錯的。不過要記住,外表的吸引是階段性的,意思是這段時間很美麗、很英俊;當然,年紀大了也可以很美麗,但基本上這些東西都會變的。或者說,他的事業很成功,我很喜歡他的事業,到了某一個時期,他可能不再繼續那一種事業,可見這都是階段性的。

第二、感情的吸引

感情的吸引,就是她/他的性格。相愛的人要學習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她/他是否懂得這些愛的秘訣?她/他是否是這樣的一個人呢?
凡事包容,就是不經常去談及或找別人的錯處;凡事相信,就是時常向前望;凡事都要有忍耐等,這就是感情或情感的吸引,是層次較高的。故此,原來我很喜歡,是因為外表上覺得她/他很好,又發覺在感情上、情感上都十分成熟,所以就值得發展下去。

第三、屬靈的吸引

屬靈的吸引非常重要,因為當大家都能夠一同認識和相信同一位真神,同走一條信仰的路時,那就真正成為一種吸引力。試想,那個你十分喜歡的她/他,但完全不看重(輕看)你所愛的主、所愛的上帝,甚或不願談及這些事;換言之,沒有這種一起被主吸引的元素,生命和感情甚至婚姻都未必能夠真正完美。
論到婚姻,《聖經》告訴我們:「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二章24節)。離開自己的父母、二人成為一體,說的一體包括外表、情感,而最重要是大家在主的面前,一起跟隨主。我們好好為自己祈檮;如身為家長,就請為你的兒女祈禱,希望他們能明白,要知道什麼東西吸引她/他,從而達至美滿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