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移民動向) 入籍「道德品格」新定義

2020年1月     

陳熾

2019年12月,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擴大了有關非法行為範圍的政策指令,界定某些行為可能會阻礙申請入籍者符合「良好道德品格(GMC)」的要求。12月10日,USCIS副局長表示:根據《移民與國籍法》,國會認為良好的道德品質是入籍的必要條件。移民局致力於管理美國的合法移民系統,此政策更新,有助於確保我們機構的法官,在確定入籍資格時,將考慮到道德品格與非法行為,並做出統一而公正的決定。
在法定的入籍期內,因違法行為而被定罪或監禁,使申請人喪失入籍資格,前提是該行為被視為不符合GMC標準。新政策更新《USCIS政策手冊》內容,提供了其他非法行為的示例和指示,以確保移民官做出統一公正的裁決,並根據司法判例進一步確定可能影響GMC的非法行為。
移民官已接受廣泛培訓,如何適當應用法律和違法行為法規,知道哪些非法行為可能影響申請人入籍,並且不受《政策手冊》中所列示例限制。移民官必須繼續進行個案分析,以確定某項行為是否違法。他們會引用更多的案例情節,以證明該行為是否違法,並且考量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考官接受新的培訓後,將得到更新的原則性指導。
儘管INA沒有直接定義GMC,但確實描述了某些禁止入籍的行為。判例法認為,禁止GMC的非法行為示例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保釋潛逃;銀行欺詐;串謀散發禁制物質;偽造記錄;保險欺詐;妨礙司法公正;性侵犯;社會保障欺詐;非法騷擾;非法登記投票;非法投票和違反美國禁運。
一般而言,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在法定期間,一直並且繼續具良好品德,然後再申請入籍,並直到宣誓效忠。美國永久居民的法定期限通常為五年,與美國公民結婚之申請人的法定期限為三年,某些根據合格美國兵役條件之申請人的法定期限為一年。
華人移民嚴重違反道德的犯罪行為案例不多,但隨著更新的政策指令,以前移民官「漏眼」或「隻眼開,隻眼閉」的可能相對減少,而像家暴、多次醉駕、偽造文件、隨意選民登記或直接投票、福利詐騙等違法行為,也都足以把申請人踢出「入籍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