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移民動向) 婚姻綠卡面談豁免

2019年1月
陳熾

聆聽國語

錄音者:Ying Hu

12月10日,美國移民局(USCIS)發佈政策備忘錄(PM),為移民局官員提供新政策指導,說明何時可以考慮豁免I-751表格申請人的面談,並將執行細節列入移民官審核手册中(Adjudicator Field Manual),適用於所有審查I-751表格的USCIS官員,即日生效。
新備忘錄完全取代2005年6月24日起採用的相關備忘錄,適用於12月10日或之後收到的所有I-751表格申請。如果官員認為,申請案例已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免除面試程序:
1.2018年12月10日或之後收到的I-751表格,移民局先前已與主要申請人進行了面談;
2.I-751表或支持文件中,沒有任何欺詐或虛假陳述跡象;
3.沒有複雜的事實或問題,需要面試來解決;
4.在確定是否豁免面談時,無論I-751表格作為聯合申請提出,還是作為申請豁免聯合申請臨時綠卡轉正,這些政策備忘指南都適用。
I-751表格全稱為「取消居留條件的申請」,旨在移除美國移民局對婚姻綠卡所設的有效期僅為兩年的條件限制,也常被稱為臨時綠卡轉正申請。一般而言,除非個別豁免,移民局官員必須面試每一個I-751表格的主要申請人。

豁免面試,固然節省移民官的審查時間,對真實結婚、有共同資產、生養子女的夫妻關係,可順理成章地加速辦完轉永久綠卡的身分,但對於存心婚姻欺詐、想藉假結婚拿綠卡的人,移民局官員並不受這項新政策影響,反而可以集中精神審核、辨識文件的真偽、個人資訊内容的不一致性、甚至各種矛盾的陳述。
據移民局統計,每年約有幾十萬人通過結婚申請綠卡,其中30%涉及欺詐。新版I-751表格11頁,包括十個部分,需要申請人或呈遞人(Petitioner)詳列相關資料,例如曾經在美國居住過的所有地址、所有兒女、前夫前妻所生子女或繼子女、私生子等,要求簽署單獨或聯合宣誓陳明書(Statement),以防止申請人隨意作偽證,並要求打指模等,可提供給移民官多方面個人資料,對文件確認有很大幫助;加上利用官方偵察軟件、交叉檢查,可以驗證出個人資訊的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