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城園地: 有志者事竟成

2019年1月
陳換新

上月郊遊時,認識了個子健碩的國年,他對於健身很有見地和心得。他說自從初中開始,健身運動是他生活中必然的事。近年工作繁忙,未能約三兩知己在工餘或周末打網球,就改為上班前,或利用午飯時間,或下班後在家附近散步。當天氣寒冷時,就到購物商場散步。
為了要達到健身的果效,國年定下目標,每天要走一萬步,約四英里,每星期起碼四次。他用手機上的應用程式(APP)來了解每次的進度,假若某天未能達標,他必當天盡力彌補不足,例如再去散步,或利用在家的跑步機完成目標。
國年持之以恆的習慣,引起了性情悠哉游哉的維明的興緻。維明的綽號是「紳士」,他說,定下目標會給他帶來不必要的焦慮,令他每時每刻坐立不安。可是他也承認沒有目標會後果不堪,就以上月來說,他要到法院報到,在法官前解釋為何沒有按時繳交通違規罰金,他的理由是因為疏忽、拖延而誤了繳費的日期,可法官並不認為他的理由合理,而且警告他,重判是坐牢,但因為是初犯,所以只是輕判,要付加倍的罰金。法官還勸導國年用手機的日曆或記事本來協助管理生活上要做的事情,減少忘記或疏忽的機會。
對國學有研究的小李,即興地背誦明朝王陽明的一句名言:「志不立,天下無可成之事,雖百工技藝,未有不本於志者。」他挺同情維明不喜歡緊張的難處,但要事成,必須立定目標,付出代價,貫徹始終,才有志者事竟成,否則一事無成。他很佩服《聖經》中的但以理和同被擄往巴比倫的年輕人,因為他們「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因此神(上帝)得榮耀,作了美好的見證。(《但以理書》一章8節)
小李過去一年親身經歷立志的益處,就是按計劃每天讀三至四章《聖經》,一年讀完新約和舊約,雖然間有懈怠,可是立定志向,靠神賜的力量,一心追趕,終於完成。現在他更明白神的恩典,更認識神就是愛,認識祂的救贖計劃,就是「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6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