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視窗: (美國動態) 從MTA到BAT

2019年4月
葉漢中

3月5日,紐約市議會議長張晟(Corey Johnson),在發表市情咨文時提出一個建議:以「大蘋果捷運局(Big Apple Transit, BAT)」,取代目前的「大都會運輸局(Metropolitan Transportation Authority, MTA)」;理由是MTA已積重難返,再不改變,死路一條,那麼紐約市民及周邊通勤族之「行」的權利與自由,亦將與其一同陪葬。
提到MTA,大家都很熟,但它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機構?恐怕知道的就不多了。首先,MTA既不屬紐約市府,也非紐約州府部門,而是一個獲得特殊授權的「當局(Authority)」——「非公非私」組織,不受任何政府直接管轄,卻擁有部分只有政府才有的權力!
在美國,類似的組織其實頗多。近有「紐新港務局(Port Authority of NY & NJ, PANYNJ)」、「長島電力局(Long Island Power Authority, LIPA)」,遠有著名的「田納西河谷管理局(Tennessee Valley Authority, TVA)」等。這些組織的歷史、法源、職掌及組織型態各不相同,但都是為了要解決一些影響範圍廣大,且涵蓋多個行政區的問題而成立。
MTA成立於1965年,當時的長島鐵路(LIRR)由賓州鐵路公司經營,但賓鐵經歷破產重整多年,嚴重影響長島地區通勤族的權益;為解決問題,由紐約州府出資$6,500萬,買下長島鐵路,原名為「大都會通勤運輸局(MCTA)」。1968年,「紐約市捷運局(NYCTA)」、「三區橋樑隧道管理局(TBTA)」正式倂入MCTA,同時改名為MTA。其後,又分別倂入「大都會-北鐵路」、「史泰登島鐵路」,逐漸形成今日全美最大的公共運輸系統:涵蓋紐約12郡、康州2郡;面積5,000平方哩;服務1,530萬人。
MTA近年營運困難有目共睹,票價上漲已達令人髮指地步。以地鐵為例:1904年,票價只有$0.05;1968年,併入MTA時為$0.20,64年只漲四倍;今日則已$2.75,50年間漲了13.75倍!同期消費者物價指數只上升7.2倍,嚴重程度由此可見。
MTA的法源要求,每年的預算必須平衡,但來自州與市的撥款卻年年減少。《紐約時報》於去年底,刊出一連串專文,指出MTA在資本投資上的財務缺口至少$410億,但2017年紐約市撥款$2.5億,只有1990年的四分之一;對理事會有實質控制權的州長,在州的撥款上亦多加限制,數年來達$15億。理事會面對收支不平衡,除了徵通勤稅,只有漲價。問題是票價越漲,乘客越少,收入仍然不足。
許多政客還一直鼓吹「使用者付費」理論。張晟用BAT這個簡稱,有藉蝙蝠俠英雄救難之意,但他也贊成向進入曼哈頓下城的車輛加收「堵車費」,理由是這些人「原應」是公交系統「使用者」,現在改為開車,仍應「付費」。其實,都會區公共運輸系統便捷,既是全民福祉,也有利於經濟繁榮,本是政府的責任,其經費本就應由政府撥款支應,如今各級政府既挪用原該逐年上升的補助、流向他們鍾意的項目,反以各種名目,如高票價、過路費、堵車費等向民眾榨錢、補洞,實為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