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路: (雲中彩虹) 兩個犯人 兩個結局

2019年4月
文/魏永達
圖/Belinda

聆聽粵語

錄音者:周應剛

聆聽國語

錄音者:Billy

「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2節
耶穌被釘十字架時,有兩名罪犯也同時被釘。按《聖經》記載,耶穌的十字架在中間;那兩個犯人分別在左右兩邊;《聖經》沒有記載他們的名字或任何相關的事情,但卻記載了他們死前的對話,讓讀者清楚看見兩個截然不同的結局。
按《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的叙述,首先發言的犯人以譏誚的態度說道:「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另一個犯人聽見了,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上帝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接著,他對耶穌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時,求你記念我!」耶穌馬上回答他:「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這段對話雖然簡短,但卻能說明福音的重點:首先,福音全是上帝的恩典,為世上所有人而設,只要真誠悔改,就能得蒙赦免。耶穌來到世界,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叫世人得救。祂不喜歡與那些自以為義、自命清高的人相處,卻常與那些被人輕看的稅吏妓女走在一起。當那些宗教人士發難質詢時,祂以「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五章31-32節)作答。世上無人不病,就正如無人是義人!一般而言,被釘十架的都是大奸大惡的重犯,那求耶穌記念的人也不例外,但他死前悔改,真誠呼求,就蒙耶穌赦免的應許。
此外,這對話也說明,人不能靠行為得到救恩。
很多人以為,靠自己的德行賺取罪孽被洗清。也有人認為,一生犯罪作惡,帶給別人痛苦,臨死一句話就解決了,豈不是不公平、太便宜了那些惡人?這些想法,表面看來有道理,但細心多想就知並非如此。假如赦罪必須靠行為,不論是自己苦行修道,或是別人賙濟救援,都會因個人力量的不同而有差異。條件較好的,是否就能洗滌更多更大的罪惡呢?
當我們明白「救恩不能靠行為賺得」的道理後,我們就不會問是否公平,因為不論大罪小罪、深罪輕罪,都要恩典;說不公平,只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罷了!若要以行為換取得救,那個犯人已再無機會了。他得蒙赦免,不是不公平,而是恩典大!真正的公平,唯有在耶穌基督裡,豐豐富富的恩典和真理中,才能找得到!
這兩個犯人,也代表了人們一般對福音的反應。頭一個犯人,不為自己的過犯懊悔,關心的只是自己。他與另一個犯人,看見同樣的事情、聽見同樣的話,但他絲毫沒有改變,甚至輕看身旁的耶穌,所以《聖經》說他「譏誚」耶穌。
另一個犯人完全不同。他親眼看著耶穌如何面對那些嗤笑祂的百姓和苦待戲弄祂的兵丁,親耳聽見耶穌為釘祂的人祈禱,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他謙卑下來,承認自己的罪,說「我們是應當(受刑)的」。他也敬畏上帝,以「還不怕上帝嗎」來責備另一個犯人。他更認定,耶穌是無罪的:「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這句話,與之前審耶穌的彼拉多所說的「並沒有查出祂什麼罪來」,和當時在場監管刑場的羅馬百夫長於耶穌斷氣後說的「這真是個義人」,如出一轍,前後呼應!說明耶穌以無罪之身,為世人揹負罪債!
我們都是罪人,都活在罪惡枷鎖之中。因為罪,國與國之間有難以修補的鴻溝,每一國家又有各自的困難。因為罪,人與人之間有不能彌補的傷害,人自己更有難以啟齒的隱惡。我們都像那兩個犯人一般,理應被定罪受刑,但其中一個因真誠悔罪與及時呼求,就蒙赦罪的恩典及樂園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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