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國有國法) 遺產稅省免有法

2018年7月
李兆樑律師

川普就職後,將聯邦遺產及贈予稅的免稅額,從2017年的$5,490,000增至$11,200,000,因而大部分美國人都不用繳交聯邦遺產稅,但有部分州卻設有州遺產稅,並且免稅額並沒有聯邦遺產免稅額高。
紐約即設有遺產稅,免稅額在2018年度只有$5,250,000。紐約屋價偏高,華人普遍喜愛多置物業,若擁有兩幢兩家庭物業、有401K退休金以及人壽保險及一些現金,那麼$5,250,000的免稅額是不夠的。
如何降低遺產稅?

※不可撤銷人壽保險信托
簡稱ILIT(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喜愛多置物業,卻並没有太多現金,一旦需付遺產稅,或會令納稅人借貸或變賣物業,使遺產受益人損失不少利益。如果生前已買保險,保險賠款便可應用在遺產稅支出上,降低借貸或變賣風險。再進一步,如用ILIT購買人壽保險,除上述好處外,保險賠款更不會算入遺產者的遺產及贈予的免稅額,省下不少遺產稅。

※年終贈予稅免稅額
全稱為Annual Gift Tax Exclusion。稅法允許每一捐贈者,每年可予每一受贈者最高$15,000(以2018年為例),不需申報及繳交贈予稅。可以好好運用這一免税額,避免任何不必要的遺產及贈予之免稅額的扣除。
例如:父母準備向新婚兒子和媳婦提供$60,000頭款援助:若分開轉贈給兒子及媳婦,便不會有任何遺產及贈予之免稅額的扣除:將$60,000分為四等份,由父親和母親分別給兒子,再分別給媳婦,每份贈予不超過年終贈予之免稅額$15,000,節省了$60,000遺產及贈予的免稅額。
節省遺產稅,還有很多其他渠道,讀者應與遺產律師商討,設定符合自己需要的遺產規劃,彌補遺囑的不足,避免多付不必要的遺產稅,將最大利益留給自己關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