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法律問答信箱) 長服強力止疼藥上癮 發作時車禍可否追究?

2019年12月     

文展雲律師 文旭慧律師

問:我先生幾年前頸椎神經劇痛,因無法手術而不得已按醫生建議定期服用強力止痛藥Nucynta,結果上癮。一年前回家途中遇堵車,他沒藥在身而路上藥癮發作,又涉及嚴重車禍,受重傷、成植物人;我也脊骨及肋骨骨折,人生變得很淒慘。請問:可以追究藥廠責任嗎?

答:同情您和您先生的遭遇。藥理上,Nucynta屬於含鴉片或海洛英或更強上癮的人造毒品成分,而且濃度及威力更強,很多人服用數星期後便會上癮。雖然說明書中提出警告聲明,卻不能讓生產商及製造商逃避責任。
鴉片或海洛英類別物品,以強力麻痺身體和腦神經末梢、消除及減輕神經痛楚著稱,文獻資料客觀顯示極易上癮難戒,且藥性令用戶神智恍惚、思想遲頓、充滿幻覺、反應失調或緩慢,癮發時變得極其萎靡。
相關製藥廠商家,清楚知道藥性帶來的嚴重影響,可導致人受傷或喪生,卻仍然生產、推銷及出售,明顯是被金錢利誘,疏忽消費者安全,或要負上絕對責任。過去曾有很多類似案例發生,且很多法院已重複判他們要負責並賠償。最近,聯邦法院判奧克拉何馬州控告藥品製造廠獲勝,賠償金額近60億美元。
就您的情況,應向專業律師諮詢及聘請其代您提出控告,但有一點需要解釋:為何明知先生有此癮疾,您不駕車卻由他繼續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