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國有國法) 遺愛?遺禍?

2019年11月     

李兆樑律師/會計師

什麼年齡才需要遺產規劃?

年輕夫婦
往往以為訂立遺囑是長者的事,因為自己沒有太多資產,並且還年輕,不覺得有必要,甚至部分華人還有忌諱,所以不願做遺產規劃,但當意外忽然來臨,沒有遺產規劃,會讓子女非常無助。比如:夫婦二人遇意外同時身故,子女及屬於子女的財產由誰來管理呢?
在沒有遺囑情況下,一般是近親向法庭申請委派自己為監護人,但這監護人未必是離世父母的合心意人選。近親可能因為孩子過世父母的資產,才申請成為監護人;如若申請成功,則這些遺孤以後的生活頓受威脅。
若有遺囑訂明誰是監護人,則法庭一般會尊重遺囑指明的監護人選。如子女還未成年,更要考慮訂立生前信托以免除遺囑驗證,因為在驗證其間,如有任何未成年受益人,法庭都需指派財產監護人為其管理資產。

中年夫婦
積蓄資產往往喜愛投資房產,投在出租房產上的為數也不少,並往往用自己和配偶的名字共同擁有房產。若沒訂立遺囑,當最後一位配偶離世時,房產一般留給最近的親屬。如果未亡人希望作出不同的分配,便需在生前透過遺囑作出改變。
順帶一提,夫婦共同擁有多間投資房產,並不是保障資產的最好方法,應透過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簡稱LLC),再加上信托持有,便可同時擁有債權人的保障和免去遺囑驗證程序。

老年夫婦
往往事業有成,通常希望去世後,以繳付最少遺產稅的方法,將所擁有的資產留給後人,而遺產稅務優惠,一般要通過遺囑及信托設立,若等到身故後再找法律援助,往往會失去省稅的規劃機會。
另一方面,希望受益人得到遺產後,不因離異而令遺產被前配偶瓜分。這可在生前信托加上額外條款,授權信托管理人可因應後人的婚姻情況作出分配調整。
專業的遺囑信托律師,往往因應客戶的年齡、婚姻情況、資產種類,透過不同的信托、遺囑及LLC的組合配搭,為客戶作出最貼身的遺產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