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空間:悖逆神的新派神學

2019年11月     

陳新哲

聆聽粵語

錄音者:葉梅芳

聆聽國語

錄音者:Wanglihui

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這個議題,近年來常常引起基督徒熱議,而新派神學信徒卻廣泛支持,因為他們否認同性戀行為是「罪」,並以「難道愛還有錯嗎?」為同性戀行為辯護,殊不知自己實在混淆了真正的愛與同性戀這種逆性之愛。
《聖經》對於同性戀有嚴正的警告:「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一章26–27節)
新派神學也主張墮胎合法化及寬鬆墮胎限制,過分強調婦女對身體具有自主權,卻忽略了神(上帝)的主權和胎兒的生命權。《聖經》提到胎兒時,常常視同成人:「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耶利米書》一章5節)我們基督徒並非完全禁止墮胎,但必定本著尊重神的主權、尊重生命的原則而慎重處理。
新派神學對於當今社會常見的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離婚、安樂死、自殺以及娛樂用大麻合法化等行為,也都採取更加寬容和接納的態度。《聖經》明確指出,同性戀、姦淫、殺人(包括自殺)都是明顯的罪,但神愛所有的罪人,恨惡所有的罪。《約翰一書》就教導我們:人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一章8-9節)
新派神學的信仰觀念,已經完全偏離了《聖經》的基要真理。在這種錯誤的信仰觀念指導下,教會事工和社會主張亦違背神的心意。願我們在追求真理和服事神中,辨明是非曲直,遵循神的旨意,努力成為榮耀神的好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