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城園地:不回家的那一晚

2019年11月     

陳換新

新聞視頻報導琥珀警報(Amber Alert),顯示小孩的照片和魂不守舍的媽媽,哭哭啼啼地呼籲大眾,幫助尋找她的九歲的兒子約翰,因為他今早與媽媽吵架,離家失蹤了。就在此刻,我不期然地回想自己在唸小學四年級,約九歲時,也是離家出走,流浪街頭。
還記得與家人爭吵的那一天,是星期六下午,我已忘了原因,那時心中憤憤不平,一聲不響地走了。當時身穿白汗衫藍短褲、人字式拖鞋,身無分文,無意識地隨著街上擁擠的人群走,到街市、公園和一些陌生的地方。腦海中只有一個念頭:這不是我的家,這個家不要我,我走了,他們必定很高興,因為沒有我了!
流浪到傍晚,心中卻毫無回家的意思,可是身體疲乏,饑腸轆轆,四肢無力,好像洩了氣的皮球,呆呆地坐在公園的長椅上,看着熙來攘往的人群,繁忙的交通。街頭的店舖開始收市,人群不見了,車輛減少了,黑暗已覆蓋街道。我無方向地走着,走近一家餐館時,飄來的是米飯菜餚的香氣,讓我覺得更餓、更渴。突然,我有一個念頭,為何不到這家餐館要飯?從來沒有做過乞丐,膽子又小,在餐館門外徘徊了許久,終於作罷。離開那裡時,眼淚湧出來,拖着疲憊的步伐往黑暗裡走,晚風吹來,寒意迫人。在街燈照明下,走到一個小公園,看見不遠處有長椅,就躺在長椅上,瑟縮地睡着了。在熟睡中,忽然聽見呼喝聲,清潔工人要我立刻起來,方便工作。那時天還沒有發白。
在半醒半睡的狀態下離開公園,心靈沮喪,不知何去何從,回家嗎?不願意。不回家嗎?去哪兒?從昨天離家出走後,沒有進餐喝水,决定要找點吃的,哪怕是水果店掉的爛水果,也要撿來吃。天亮了,在街上看見一個小孩,獨自坐在他家門前吃大餅,當時很想要求他給我一半,但怕他家人出來罵我欺負小孩,就打消了這個念頭。漫無目的地走了幾個小時,到午餐時分,經過一家藥材店,看見員工已用飯,在收拾中,我在店門外躊躇,因為太餓了,就鼓起勇氣往店裡走,求店員給我剩餘的飯菜。店員看着我說,剩餘菜餚不衛生,鍋裡還有半碗米飯。他看見我沒有盛飯的器具,就卷起一張報紙,把米飯放在其中。我謝別店員,出了店鋪,一口氣將米飯吞下。
心裡想,既然不回家,要吃飯,打工吧。看見一家照相館的大門口貼著誠徵清潔工人的廣告,就推門入內查詢。老闆看見我三尺孩童,問我為什麼應徵。我說,要自立。他又問我會否打掃衛生;我說,在家都是我做打掃的。他最後問我有沒有其他問題,我說,照相館提供住宿嗎?老闆想了一下說,你是不是離家出走?我點點頭。他說,你只是九歲,我不能聘用童工,快回家吧。走出照相館時,心裡失望、難過、淚流滿腔。老闆勸我回家的忠告催促着我,雙腳不期然地往家的方向走,快到家門時,鄰居已先看見我,趕緊摟着我,送我回家。
離家出走已是多年前的事,可是經過的仍歷歷在目。雖然年幼時還沒有認識神(上帝),但回想過去的一切,神的手卻在保護扶持。我感謝神!《聖經》說:「我們要來感謝祂(神),用詩歌向祂歡呼。」(《詩篇》九十五篇2節)正如詩歌說:「感謝神,賜我救贖主;感謝神,豐富預備;感謝神,過去的同在;感謝神,主常蔭庇;感謝神,賜溫暖春天;感謝神,蕭索秋景;感謝神,抹乾我眼淚;感謝神,賜我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