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國有國法) 物業贈予的風險

2018年11月
李兆樑律師

聆聽國語

錄音者:Wu Yan

 

眾所周知,在美國醫療是極其重要的一環。許多長者退休後收入遞減,但因有其他資產,包括自住物業,合計後不符合低收入醫療補助(Medicaid)的資產要求。有些人不惜鋌而走險,隱瞞資產,但這極其不智,有可能被罰巨款,嚴重者甚至可判坐牢。
雖然申請Medicaid允許擁有一棟自住物業,但當戶主離世時,Medicaid可以取其遺產(包括自住物業)作為補償,令遺產受益人可獲取的遺產減少,所以常聞很多長者,因要領取Medicaid,而將一生賺取的資產(包括自住物業)贈予子女。這樣做雖然可行,但亦非明智之舉:有長者把自住物業贈予子女之後,卻被子女或其配偶趕出家門,無家可歸!
曾有一位長者,把自住物業贈予孝順的兒子;其子已婚,但未有子女;後來兒子在交通意外中去世,因沒有訂立遺囑,所有遺產包括受贈的物業,全歸配偶所有;當前兒媳改嫁時,便將長者掃地出門。長者是得到了Medicaid,但卻失去了一生勞碌得來的自住物業,欲哭無淚!
再者,這樣的贈予也有機會失去很多原先享有的稅務優惠,包括自住物業享有的地稅STAR (New York State School Tax Relief Program)。STAR細分為基本STAR及Enhanced STAR(可稱為「長者STAR」),後者只有65歲或以上者才可享有。若子女已擁有自己的自住物業且小於65歲,在接受了年長父母的轉贈物業後,便會失去STAR的稅務優惠。
最後,如子女在年長父母過世時才領取父母的物業,那些物業的買入價便會升至父母離世時的市場價值(Fair Market Value),簡稱為Stepped Up Basis,便可以省下所有增值稅;但如年長父母在世時贈予物業與子女,便會失掉Stepped Up Basis。
由於篇幅限制,「國有國法」專欄將在下一期,專文介紹既可合法申領Medicaid,又不會被趕出家門或失去稅務優惠的兩全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