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異性合租 謹言慎行

2017年12月
陳明利律師

如今越來越多的華人選擇讓子女來美國就讀,甚至在中學階段就把子女置於美國。他們初來乍到,對美國的法律、社會、人文都知之不多,而首要解決的就是吃住問題。

出於經濟考量,或者語言因素,不少學生願與同是來自中國的同學住在同一個公寓裡。許多時候,甚至有年齡相當的異性學生,選擇租住在同一套公寓。這固然可以節省開支,但是如果不注意謹言慎行,反會惹來大可不必的麻煩。

在鎖起門來外人根本無法看見的公寓中,由於生活起居中不可避免的隱私暴露,或者躲不開的身體近距離接觸,既可能給對異性居心叵測的偽君子,也可能給捏造事實、誣陷性騷擾的詆毀者,創造不當、不法行為的可乘之機。

一旦有人向校方或者員警報告異性騷擾,馬上會引起學校和警方的介入。在校內,會有不止一位教職員,在兩方互不見面的情況下分別問話,出具調查報告。校方的調查報告,難免帶有先入為主地偏向投訴人的基調。
如果投訴人同時報了警,視乎所報告情節的嚴重程度,警方很可能會出動,將被投訴方逮捕,並指控諸如「強行觸摸」、「性騷擾」和「騷擾」等罪名。在這種情況下,被指控方不但需要尋找辯護律師進行辯護,而且會在精神、學業、住房等一連串事情上承受巨大的影響。

無論最終案件結果如何,單就過程來看,就會讓被訴方措手不及。為了避免遭受不白之冤,出現如上的被動,建議同住的異性學生,在同一時間同處合住的公寓中時,採取下述預防措施:

(1)如果有不可避免的身體近距離接觸,儘量在光線良好的場合;
(2)言語要恭敬而不失禮,避免粗俗修辭;
(3)避免開不當玩笑;
(4)手機時時電力充足,必要情況下及時拍照、合法錄音,儘可能全面全部保留完整證據;
(5)校方或員警調查時,首先應不置可否,然後儘快尋求專業人士,比如律師的協助。

當在思想、言談和外在舉止上,都保持足夠的警惕和警覺後,便會杜絕無中生有的機會。《聖經》也告誡我們:「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