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B1/B2簽證入關準則

2017年6月
陳明利律師

拿到B1/B2簽證並不代表萬事大吉,因為美國海關手裡掌握著生殺大權。

海關權力

即使遊客下了飛機、踏上美國領土,美國海關依舊有權拒絕入境,甚至遣返。海關也有權決定遊客入境後的停留時間,就算美領館給了十年多次往返簽證;通常會給六個月的停留期,但也可以要求在一週內甚至兩、三天就離開美國。

海關有權懷疑任何B1/B2持有者有其他目的甚至移民傾向,遊客有義務向海關證明自己的清白。有些人為了避免被認為有移民傾向,選擇作假、撒謊,但美國是一個誠信社會,海關對撒謊零容忍。一旦被認定作假,輕則警告、遣返,重則數年不得入境,亦不能重新申請簽證。

合法途徑

B1/B2簽證,只允許遊客來美旅遊、探親以及商務出差,如果懷有其他目的,建議申請其他類別的簽證。如果不確定自己來美的目的是否符合B1/B2的規定,最好提前諮詢律師,而不要把撒謊當作首選。
電影《北京遇上西雅圖》一度引起赴美產子熱潮。女主角為順利入關產子,對海關官員撒了謊。其實美國法律並不禁止外國人來美生產,但應該走合法途徑。如果聯繫好了醫院,有足夠的銀行存款證明可以自付生產費用,不會給美國政府帶來負擔,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告知海關自己的來美目的。如果入關時撒謊,之後又利用美國福利減免生育費,下次再辦來美簽證或者入關就可能被拒。

如實申報

有人謠傳,攜帶超過一萬美金入境會被沒收,並以此為藉口,入關時拒不申報。事實上,攜帶超過一萬美元現金並不違法,但需申報。如果拒不申報,一旦被發現,所有現金會被當場沒收。筆者就接手過類似案件,雖然最後成功幫助客戶將沒收的現金要了回來,但如果一開始就向海關如實申報,又何須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呢?

合理避嫌

如何避免被懷疑有移民傾向?雖然法律沒有硬性規定,但是如果能提供返程機票,無疑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有來無回的嫌疑。華人家庭,祖父母經常會到美國幫忙照顧孫輩,可是美國人會請保姆照顧孩子,所以海關會將照顧孫子的行為視為非法打工,如果將照顧改為「拜訪(Visit),美國人更容易理解,也不違背探親的事實。

警惕中介

無良中介為了盡快辦下簽證、拿到報酬,會在未與當事人溝通的情況下捏造事實,帶來重大隱患。申請人明明是為了探親,中介公司卻為其申請B1(商務)簽證;申請人在美明明有父母、配偶、孩子、房產,中介為了避免移民嫌疑,卻謊報虛報;申請人明明有犯罪記錄,中介在填寫申請表時隱瞞……提供虛假信息和資料,不僅會造成永久被拒簽,而且即使僥倖獲得簽證,在接受海關問詢時,說法與簽證申請資料自相矛盾,也會導致入關被拒。

不要以為提前跟中介統一口徑就可以萬無一失,海關官員能夠通過其他途徑收集遊客信息,如果遊客的回答和海關掌握的事實不符,即被認為不誠信,不僅不能成功入境,而且以後也再難順利申請到簽證。回答問題不要心虛,只要如實回答並解釋清楚,來美是為了短期度假或者探親,不會久留。

謊報或者虛報,看起來是一條低成本的捷徑,卻後患無窮。作為律師,我們目睹了太多因此帶來的惡果,當事人往往失去了一般人可以享受的移民福利,在未來很長的時間裡為過錯買單,實在不值一試。若拿不定主意,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