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社論) 彌足珍貴的三看見

2017年6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陳筱苓、林偉青、梁富禮、韋啟榮、蔣若谷、朔方、勞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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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應有三對眼睛, 即觀察事物及其變化的「肉眼」、洞察事物價值及其影響的「慧眼」、領悟造物主心意及其背後意義的「靈眼」;只有當這三者並用時,我們才可以真正了解事物的真相,辨別是非善惡,在人生中做出最好的決定。

事實上,一般人都會明白,肉眼只能看到事物表面,常因觀察角度不同而有不同印象,因此若是單以肉眼去判斷真偽,恐怕容易出錯。同時,肉眼只能看到眼前──獨立及狹窄的空間,而不可能看到真相與全景。
「慧眼」可以彌補這缺陷,透過分析、聯想等方式,作出正確判斷;「慧眼」更可以察覺自己內心的回應,那是最誠實無偽的,讓我們知道如何正確地對待所有出現在眼前的人與事。

但若止於「慧眼」,仍是不夠──如果忽視了造物主賦於的「靈眼」,我們仍然無法參透一切現象之被造的意義,或根本地缺失了這一思維範疇。我們對事物之了解天然地有所局限,除非這第三對眼睛復明,否則那將是一個永遠的缺陷。

有人用靈魂之窗去形容眼睛,即從人的眼睛可以看到人的靈魂深處,辨別人的內心世界;而《聖經》的說法是:「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哥林多前書》二章11-12節)意思是,有一種事叫「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是只能用「靈眼」去參透的。換言之,萬事萬物的背後意義包括了「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而這事是不能靠肉眼或慧眼去看,而必須用「靈眼」去看的。

這聽起來好像很神秘,但事實上,能夠「看」,本身就是神秘的。例如肉眼是黑的,卻可以看到多彩多姿的萬物;定睛而視,卻可以感受眼前物體的移動與節奏……這是何等神奇!只是我們因為習慣了而以為「常」罷了。
慧眼也很神秘,清明的心靈可以在剎那間,快速地從腦海無數的記憶中,找出有關眼前事物的關係,從而立刻作出分析與判斷。特別提及「清明的心靈」,是因為人有時會被利慾或成見影響而作出錯誤判斷;若是這樣,就表示慧眼失明。

當《聖經》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的時候,是說人人都可以擁有這種屬靈的視力。也許應該這樣說:人人與生俱來地擁有這雙靈眼,只是我們從來都不知道,也沒有人告訴我們。現在,我們可以用信心打開這雙靈眼,去尋求及明白什麼是「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因為《聖經》應許,凡尋找的就尋「見」,這是人人都可以做得到的事。

當我們用「肉眼」看到神的創造,用「慧眼」看明神創造的奇妙,用「靈眼」看出這些創造是神給予人類的美善恩賜時,才算是真正地了解事物的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