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路: 帕斯卡賭注

2017年6月
黃小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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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紀,在法國出現一位奇人,名叫帕斯卡(Pascal),是位數學家、物理學家,提出了關於液體壓力的巴斯卡定律,也是近代概率論奠基者,並在1646年製作了水銀氣壓計,為流體動力學和流體靜力學研究鋪平了道路;他還是散文大師和哲學家,他所建立的直覺主義(Intuitionism)原則,對後來的哲學家及存在主義者都有影響。

四種可能性

帕斯卡在他的著作《沉思集(Pensées)》裡,提出了所謂的「帕斯卡賭注」:世人都以生命來賭到底上帝存不存在,而一個講理的人當賭上帝存在——上帝要麼存在,要麼不存在,無法用理性決定;人要麼信上帝存在,或不信上帝存在;所以總共只有四種可能性,帕斯卡分別做了具體的分析。

1. 有上帝也信上帝

如果有上帝,上帝創造了萬物與人,都有祂的目的;一個人願意信上帝,上帝樂意把祂創造的目的與旨意啟示與人,叫人知道,同時更是為讓創造的目的可以達成。這樣,人不但知道上帝創造的目的,而且也知道當怎麼過一個有意義的生活,並且得以永遠與上帝同在(就是天堂)。有上帝,信上帝,有極大並且永遠的好處。

2. 有上帝卻不信上帝

上帝既是生命的源頭,人與上帝隔離,也就與生命隔離了。有上帝而人不信上帝,帶來(將來)無可彌補的極大損失。

3. 沒有上帝卻誤信有上帝

一生努力服事上帝,以為有永恆的意義,過得轟轟烈烈,心滿意足。就算到頭來沒這回事(沒有上帝),但是仍然給自己定義了一個崇高的目標,過著有意義的生活。這本來就是「實存主義」的基本精神,即使沒有上帝也當這樣活,給自己找個最高的目的。

4. 沒有上帝也不信上帝

這是最糟糕的狀況:沒有上帝,生命已經沒有任何本質上的目的(虛無主義);人也沒信仰去做有意義的事,因為離開上帝難以定義善惡、意義,只能在徬徨中度過迷失的一生,沒有希望,沒有價值。

或然率與選擇

弈賭得利的原則是或然率。或然率即「概率」、「機率」,指某一事件出現的可能性之多寡,即對可能性在量上的科學說明和測定——要測定的偶然事件之數目,與全部可能發生之偶然事件總數的比率,比值在零和一之間。如果一件事情發生的或然率是50%(比如:一副撲克牌有26張紅牌、26張黑牌,隨意拿一張紅牌的機會是50%),回收率是1,輸贏的機會各一半,不吃虧也不佔便宜。反過來說,若賭一元,輸了損失一元,贏了可得一百萬元,除非這副撲克牌有問題,不然就值得把所有都賭上。

帕斯卡創立或然率的概念,就是在不能完全知道實情的時候,如何做出最合理的選擇。人雖然不知道有沒有上帝,但可以決定信不信上帝,而帕斯卡認為相信有上帝是合理的,不但有上帝人當信上帝,就算沒有上帝人也當信上帝,因為信上帝收穫極大(永生、意義……)、損失極小(過敬虔的生活);不信上帝損失極大(滅亡……)而收穫極小(暫時的快樂與放蕩)。

當然我們不是「賭徒」,要知道「實情」,也不需要數學家以或然率的原則為信仰分析得失,因為《聖經》已經啟示得明明白白。魯益士(CS Lewis)說:「要是基督教是錯誤的話,那麼基督教就毫無價值,也就無關緊要了;如果是真確的話,就有無比的重要。基督教絕對不會只是『有點重要』。」

人信有上帝本是合宜的,可惜人做決定不見得按理而行。為什麼人會做對自己不利的選擇呢?顯然是不得已:在一種「罪的勢力」控制之下,無法自拔,願意行善行不出來,不願做惡反倒去做。這是人類共同的困局:在罪的權勢之下,對有些人是色,對有些人是賭,對有些人是毒,對有些人是酒,對有些人是財,對有些人是懶……

人知信上帝是合理的,仍然寧可不信;不願事奉上帝,寧願服事罪。這也是罪的勢力最明顯的彰顯了。耶穌直截了當地告訴門徒:「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翰福音》八章34節)罪是個殘酷的主人,做了罪的奴僕,所得的工價就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