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移民動向) 投其所好

2016年11月
陳熾

政客在競選中為了拉票,必定攏絡人心、投其所好。民主黨候選人希萊莉,在其官方網站的「移民改革」欄中,即提出「我們需要進行對移民政策作出全面改革,為移民提供一條獲取平等公民權利的大路」;具體來說,有以下重點:

‧上任100天内,向國會提出全面移民政策改革方案,包括清理親屬移民積壓申請、保護邊界、讓上百萬無證者合法工作。

‧終結現在因逾期居留(Unlawful Presence)導致的三年和十年不能與家人團聚的嚴苛政策。

‧維護並繼續執行奥巴馬的「兒童暫緩遞解(DACA)」,並賦與「公民子女無身分父母(DAPA)」申請合法居留機會。

‧寬鬆辦理多類型被遣返案件,儘量保護家庭不被拆散。

‧採用人道方式接納難民(接收比現在多達五倍以上的中東難民)。

‧結束邊界由政府或私營者設立的家庭拘留所。

‧擴充奥巴馬健保計劃,讓更多移民家庭受益。

‧鼓勵入籍,豁免經濟困難之申請人的費用。

相比川普的移民政策,移民群體,無論是哪一個族裔,都恨不得希萊莉當選,馬上實行類似「大赦」或「身分合法化」的懷柔政策,但是不要忘記──政客在競選中,是見什麼最得民心、最能拉票,就講什麼!目的達到後,卻不見得會兌現。例如:西班牙裔及其他移民弱勢群體,對奥巴馬和希萊莉的「夢想法案(Dream Act)」,已經作了八年的夢,卻始終進展不大。

畢竟美國政制是三權分立,國會才是唯一的「立法」機構!被選上的總統,亦不可越過界限,任意而行。正是在這種權限之下,奧巴馬才頻頻採取「總統行政命令」方式,試圖避開國會的冗長立法程序,轉彎抹角地做些小動作,但卻仍然不能全面實施,甚至胎死腹中,因為還有擔負著釋法使命的聯邦法院裁奪,「總統行政命令」是否合法。像DAPA,多次被聯邦第五巡迴法院否决、上訴法院駁回,因為總統已經超越了他的行政「酌情權力(Discretionary Authority)」。

由此來看,無論川普或希萊莉勝出,移民群體朝思暮想的合法居留身分,都需等上一段時間才能見分曉,最好不要在國會未通過法案前輕舉妄動,否則很容易成為道聽途說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