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城園地: 船主與財主

2016年11月
王國韶

愛德華.史密斯(Edward Smith)因著多年航海經驗,成為泰坦尼克號(Titanic)的船長。泰坦尼克號是當時最大和最奢華的郵輪,曾被稱為「永不沉沒的船」。62歲的史密斯,認為成為泰坦尼克的船長是他事業的最高峰,所以決定完成此次航海後就退休。

1912年4月2日,泰坦尼克在貝爾法斯特試航,兩天後在北大西洋進行處女航。4月15日下午11時40分左右,一名海員發現前面有一座冰山,且已無法避開。很快,泰坦尼克號撞上冰山,船頭損壞,側邊有幾個大洞,海水湧入船艙。史密斯努力控制情況,但船已開始下沉,只有命令船員準備救生艇。

次日清晨2點,泰坦尼克號帶著它的船主和1,503名乘客,葬身於北大西洋的黑暗冷水中。史密斯的退休計劃也因此不能如願達成。故事到這裡,可能會引起很多人的共鳴,生命很多時就是人算不如天算。人籌算要去這裡去那裡,要做這事做那事,然而常常是意外來得比較快!其實,《路加福音》12章16-20節中的財主,也是如此。

「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上帝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親愛的讀者,您有沒有為自己做任何的打算?船主和財主的遭遇正是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提醒!請不要延遲,今天就把生命的主權交給戰勝死亡的主耶穌基督,因為只有祂可以把你的生命帶入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