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城園地: 魚與熊掌

王國韶

2016年9月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的《魚我所欲章》。小時候,國文洪老師用這句成語教導我們:在人生路途中,會遇見很多十字路口要做選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在這裡,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

幾十年後的我,覺得這句成語確實有點道理。如果你遇過男/女朋友、工作、事業、家庭上的選擇,你就一定會經過魚與熊掌進退兩難的困境。對男士來說,事業與家庭都同樣重要,這說法很多人都會同意,但如果落在一個魚與熊掌的困局,你會如何處理呢?

請看以下一個實例。1947年,挪威民族研究探險家托爾.海爾達爾(ThorHyderdahl),推測波利尼西亞群島(Polynesianislands)的民族是從南美水路橫過太平洋的移民。他和五位同心人編扎了一隻原始木筏,起名為該康提基(KonTiki),經過101天、橫過4,300英哩太平洋證明他的推測。他成功後回到老家,可不幸的是,太太告訴他:她非常尊重丈夫的事業,但覺得和丈夫再不是同路人,更因此與他分手。各位讀者,如果你是托爾.海爾達爾,事前知道探險後與太太的後果,你會如何選擇?會有多少人說「這是男人的事,就去探險好了」?在事業與家庭方面,《聖經》已給我們智慧。「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你們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勞碌得來的飯,本是枉然;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詩篇》一百二十七篇1-2節)很多時,人認為可做的事在大局看來,其實都不一定有益處。親愛的讀者你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