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長期租車有利有弊

策劃與撰稿:周簡艷珍、李汪洵、蔣若谷、李薇、朔方、勞伯祥

2016年9月

電視上的汽車廣告,極盡煽動之能事,讓人覺得開某型某款的新車,才是「索女(秀色可餐)、型男」。而最吸引人的,是長期租車(Lease Car)的價碼,月費從US$179起,就能租到一台本田房車;US$349一個月,就可以駕駛名車「寶馬」。

然而,長期租車合算嗎?答案是有利必有弊。

◎誘人之處

長期租車,月租比買車供款便宜,又不用付首期。租車合約,一般是2-3年,汽車仍在原廠保證期內,可節省修車保養費。合約期滿後還車,再租另一款新車,如此下去,永遠都是開新車,真是追得上潮流、趕得上時代。

◎租不比買

租來的車子,不是屬於你的。租約期滿後,車子要交回車主(汽車公司),所付月租分文不剩。買車供款卻不同,每月供款部分是還本金,供滿後車子便完全屬於自己。

除此之外,還有以下問題:

(1)長期租車雖然不用付首期,卻要收取合約費,更要求租客買昂貴的汽車保險,以保障車主的利益。
(2)簽約容易止約難。簽了租車合約後,若提前中止合約,須按約付費。
(3)租車合約有規定哩數,一年只准開10,000-15,000哩不等,超過哩數就要按哩計算,算起來比買車貴許多。
(4)當合約期滿交回車子時,如車身有刮傷、污漬、損壞,租車公司會按第三方評估,作出是否收取整修費的決定。

◎不合經濟原則

很多專家都不建議租車,因為一般來說,租車與買車相比,租車只有消耗、沒有儲蓄,不合乎經濟原則,但如果租車作為商業用途,全部開銷可用於免稅,那又另作別論。如果考慮長期租車,請一定計算清楚、權衡利弊,作出明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