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城園地: 常常喜樂

2018年4月
梁李淑芬

星期天主日崇拜,牧師問大家:「你們覺得喜樂嗎?」我立刻回答:「喜樂!」牧師再問:「能常常喜樂嗎?」這就有點難回答了。經文《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6至18節:「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頭一句的「要常常喜樂」,就把喜樂種入我的心了。

每一個人都有開心和不開心的時候,怎樣才能常常喜樂呢?接著這兩句經文就告訴我們了:「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能這樣做,就會常常喜樂,因為當你遇到不開心的事時,第一時間就禱告,將一切告訴神(上帝)。《聖經》教導我們: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將一切所需的告訴神,神就會賜你出人意外的平安。不開心的事就過去,而且當你感謝神的恩典就有喜樂來到了。

有一次朋友請我為她禱告,她準備回大陸,訂好機票才發現護照不見了。申辦護照又要辦簽證,可能時間上會來不及。我們一起同心禱告,而且不止一次禱告。到了第五天,她不得不抓緊時間去辦新護照,正當預備出門時,她發現家中有一個抽屜半開著,她把抽屜拉好之時,突然又想打開抽屜看看,猛地發現護照就在這抽屜的文件袋裡。真感謝神聽了我們的禱告,朋友十分高興,按時搭飛機去中國了。

有一天我拿起加州的《號角》,讀到小金子的一篇文章,才知道她小時候很愛哭,不會笑;一直到長大工作,她仍是哭笑不分。後來她變成了喜樂婆婆,是因為接受了耶穌基督無條件的愛,生命充滿了愛就喜樂起來!想想自己不也是信主後,當有不開心及困難的事臨到,因為主才能勝過,再喜樂起來嗎?

神讓我們明白有愛就有喜樂,怪不得主耶穌要我們常常喜樂,這是祂的旨意,因為祂的愛常與我們同在。小孩子是最容易哭和笑的,當父母親給他們愛,他們就會喜樂——哈哈笑,讓我們就像小孩子一樣,常想到天父對我們的愛,也能樂哈哈,這是多美好的人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