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法律導航) H1B並非高枕無憂

2018年4月
陳明利律師

接受美國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的學生,畢業後在美找到工作,要通過僱主申請並獲得移民局批准H1B方能正式工作。

工作許可
簡言之,H1B就是一種工作許可,俗稱「工作簽證」,有效期三年,可再延三年。六年之後,如果移民申請獲批準,可以再申請延期等待綠卡申請。
H1B持有者如果因為休假或其他原因,暫時離開美國,重返美國時需要到美國駐當地的使、領館申請返美簽證,獲得批准後方能返回美國,繼續為僱主工作。傳統上,H1B持有者申請延期,或者在美國境外向母國或第三國境內的美國使領館申請返美簽證,只要材料準備充分、簽證申請面試時從容應對,通常不會遭到拒絕。

另類「拒絕」
但是最近一些案例,卻顯示出移民局或者美國使領館的另類「拒絕」──遭遇背景調查或莫名其妙的否定!
一位H1B獲批者,在美國境內為同一僱主工作了近四年,2017年10月旅行到加拿大(非母國)短暫休假;在向美國駐加拿大領館申請返美簽證時,雖然如約面試且準備充分、證據齊全,卻無端被領館做背景調查。不僅如此,美國境內移民局相關機構還派專人,不期而至H1B持有者的僱主那裡,實地拜訪、拍照、索要資料、問詢公司其他僱員。時至今日,移民局和國務院仍在調查,究竟何時發放簽證尚未可知。即使透過國會議員出面問詢,也始終未有結論。
更有甚者,在美持H1B身分工作六年,勞工移民的140申請已獲批准,只因移民排期無法提交綠卡申請,而需提交H1B延期申請,卻在今年延期時被無情拒絕。

絕非偶然
上述幾例絕非偶然,H1B持有者應以此為警示:
(1)持有H1B期間,如無特殊情況,儘量避免離開美國,以免觸發移民局在個案上的敏感神經。
(2)非要離開美國不可時,洽詢專業人士,並準備好充分的證據,在美國駐外使領館簽證官面前表現自然、真實、無偽。
(3)條件具備時,儘量申請永久居民權,免除簽證背景調查的後患。
(4)勞工移民申請即便獲批,在H1B申請延期時,也絕不能掉以輕心,同樣要請專業人士認真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