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 (銀髮歲月) 無上禮物捐器官

2018年4月
文/林麒傑
圖/Ines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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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者:鄺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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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者:王麗輝

在閒談中提到捐贈器官,霍少豪說這是最有價值的遺產,我們這時代大部分人頭腦開通,況且站在人道立場,救人一命意義深遠。少豪深信對兒孫必留下令人敬仰的印象。

有武功高手之稱的周勇和應:「本大俠宣佈不要留這個臭皮囊,因為死後的身軀已沒有什麼價值了。」他早已簽妥捐贈器官意願書,讓醫務人員「任取」,只要合用。他打趣說自己習武一輩子,手腳靈活有力,不知有沒有人要,更希望一生的赤膽丹心有人欣賞就最安慰!周勇認為禮物貴在「單向式」不望回報。正如基督在十字架上捨身拯救世人,而被救贖的絕無法回報這份恩典。

李醫師以專業知識為大家解答——移植手術可幫助器官衰竭的病患者獲得新生命。可捐出的人體組織有眼角膜、骨骼、皮膚、小腸、心瓣膜、血管、氣管、軟骨組織、肌腱、骨髓等。一般器官指心、肝、肺、腎、胰臟等。心臟停止跳動的死者,只有眼角膜、皮膚和骨骼可以捐出;而如腦死亡只要器官功能可以藉著呼吸機及藥物維持,其器官和組織都適合捐贈。

曼姨坦誠地問:中華固有文化教導「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捐贈器官豈非不孝?

唐老師說了個笑話——皇帝時代的太監臨終前會用盡一生積蓄,去把閹割的器官贖回,為要保全屍,否則愧無顏面見祖宗。一次頤和園大火,很多太監冒死衝進宮內搶救自己的命根。有未能拾回者望火痛哭,後得宮女安慰說會在極樂世界相陪。講完笑話,唐老師補充說:不合宜之事,就讓它過去吧。

常做義工的張太認識一樂意捐出器官的長者,到他彌留之時,晚輩卻不准,說不願見到父親做「盲鬼」、「無心肝鬼」,還威嚇說不得騷擾虐待死者。醫生為了息事寧人,只好讓步使他全屍火化。其實這班後人一來不尊重已故長輩,二來令老人的善舉糟蹋,或許屬大逆不孝!

娜姨對醫護操守有認識,她說願意捐贈器官者需在清醒情況下聯同見證人作出選擇;在捐贈手術前也需家屬簽署同意書,兼確認那些器官或組織真正用於移植;不用擔心醫生為得到器官而捨棄搶救捐贈者——拯救生命是醫護人員首要責任。

女為悅己者容,秀姑常花時間、金錢、心思打扮自己。秀姑擔心器官被移植會令遺容受損。經查詢,醫生說會很尊重遺體,妥善縫合切口,且用特別材料填塞,不損外觀,正如被車禍毀容者也可以化妝得絕無痕跡,大可放心。

經常去探訪的玉蘭師母說,現今醫藥昌明,捐贈骨髓可用於治療腫瘤;捐贈眼角膜可挽救創傷造成的視障或失明;捐贈皮膚可拯救嚴重燒傷者;捐贈心瓣膜可修補天生缺陷。若能救人,何樂而不為?

長老說:人死後,靈魂便離開軀殼,而身體本來就是上帝用泥土造的,土歸土乃理所當然。《聖經‧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保羅告訴我們:「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22、52節)所以信徒不應吝嗇器官,況且到天堂的形象與地上全然不同。捐贈器官,乃是送出人生最後一份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