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士頓: 美國的法律與我 美國法律架構

2018年4月
黎廣業律師

大部分北美華人都是來自香港、中國或台灣。我們都帶著不同的法律觀念和文化背景,加上在語言溝通上有某程度的困難,對美國政府的制度和運作也可能一知半解,以致面對法律問題時,我們很多時都會有些恐懼,不知所措。有鑑於此,黎律師深感在華人社區中幫助華人認識和了解美國的基本法律很重要,因為明白法律、知道自己的權利,我們就不用擔驚受怕。
美國最高的法律是美國憲法,是政府和人民的合同。立國272年來從未更改過,原因是這憲法很完備,建立於《聖經》真理之上,它給予人民有很多的自由和權力,而且是人民以投票決定政府的行政人員,如總統和議員等。這憲法也保障了人民的言論自由(99%自由,除了言論造成社會混亂)、信仰自由(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信仰)和產業權(擁有權和使用權都很自由,不受過問)。

聯邦政府
美國政府最高的領導層為聯邦政府,由50州組成的邦國政府,其中三院鼎立,互相制衡:
立法院——由上(參)議院和下(眾)議院組成,議員由各州人民選出,上議院每州選兩人,合共100席;下議院根據每州人口而定,300多席。
行政院——由總統與各行政機關施法。
司法院——裁定行政和立法院有否違法或違憲。

州政府
憲法沒有指示的部分,州政府可以自己立法處理,所以各州也有自己的法律,未必都一樣。州政府也同樣沿用三院鼎立的架構。如有意見,市民可以聯名向地方議員請願,人數越多越會受到關注。這樣,人民可以影響政府的立法和施政,加上每人的投票可以選出能夠代表人民意願的議員和總統。

城市政府
州內分不同的縣(County),而大城市也會有城市政府,處理該城市的管理。
房地產、債務、遺產承繼權、牌照等等,都由縣政府負責,縣政府也沿用三院鼎立的架構。

為何要學一些法律?
可以和成人兒女們增加溝通。
要明白交稅的作用,是支持並影響政府的運作,讓我們可以安居。
明白各層政府的法律和運作,讓我們可以安心,知道我們是受法律保護的。不會受騙。
有助社區團結。團結就是力量,可以推動改進和表達訴求。
中文的法律資訊不多。鼓勵參加「角聲」的免費講座。(黎律師會每兩個月在「角聲」舉辦一次講座,講解美國法律。請留意角聲的通知、網站或《號角》月報。)

兩種基本法律觀念
人類基本的道德,人人都知道的對與錯,很多是根據《聖經》的原則。
社會治安,沒有道德對錯的,如移民法、遺囑、交通法、買賣樓宇等等,主要目的是維持社會秩序,合法者對,違法者錯。

一些以後將會介紹的法律
房地產/租約;警察;學校;鄰居;消費品買賣;保險;雇主、雇員;稅務;商業合同;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