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法律導航) 房產成交前發現黴菌 若取消合同有何損失?

2020年2月     

文展雲律師 文旭慧律師

問:我們所簽購的房子,因賣主在成交前按合同搬走洗衣機時,未將水源徹底封妥而漏水,導致洗衣房及鄰近客廳生發黴菌。賣主一直拒絕我們核實,只委託處理黴菌的顧問公司簽發證明,稱所有黴菌都已清理,並附清理進程照片及空氣抽驗結果;該證明亦聲明,還需清理公司聯合聲明才有效。我們怕被騙,也擔心房子因清理不徹底再現黴菌,所以想取消合同,但不知需承擔什麼損失及責任,請指教。

答:其實黴菌在空氣中一直都存在,只是若非大量滋生,肉眼很難察覺。一般房子因有空調,內附濕度管控,很少見到黴菌聚生。假如房子濕度過高及空氣不流通,又遇到如潮濕的建築灰板等適合生長的環境,黴菌便會迅速滋生,呈現黑斑或黑團塊。
聯邦政府環境保護局(EPA),至今沒有確定黴菌相關安全標準,只建議儘量保持乾爽及少接觸為佳,因此並非每州都對住房黴菌訂下管理法例。看來您的所在地,明顯是有法例的。雖然賣方提供的證明書要求,清理公司及顧問公司聯合簽名才有效,但也不能忽視各州在這方面可能有例外情形。例如:若黴菌生長總面積不大過若干平方呎,可讓房東自行清理,如此便不必清理公司參與或簽署證明。這要了解當地法規或請教有經驗人士才可確定。
此外,若已有專業顧問公司簽發的證明,應會有法律及牌照上的考慮,不敢貿然報假,因為日後必得對買賣雙方交待。您若不安心,可獨立另聘黴菌清潔顧問公司,單純為您服務並獨立認證,若確已徹底清除,您便可安心地按合同條款成交。
如果放棄買賣,並非只是損失訂金便可了事,因合同內可能有條款談到,萬一一方毀約,對方可以堅持成交。例如:若您毀約,賣方可隨便找一新買主低價成交,然後以未得到的差價向法院提告,以及其他相關的律師及入禀法院費用要閣下賠償,所以不要輕易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