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西洋姿采: 靠愛走出信仰泥潭

2017年5月
海偉

這個世界這麼物質,為什麼要信有神?這個世界這麼多宗教,為甚麼要信基督?一樣是像佛教、道教教人向善,求神拜佛去成全人的心意,那麼信基督和信這些宗教,有啥不同?

我一直稱自己是基督徒,18歲受洗,也信《聖經》上的故事,但奇怪的是心中對這信仰一直平平淡淡,彷彿知道一段驚天動的偉大歷史,但只是留在歷史的長河中,與我無關。

讓我想不通的是,既然我也信,但為什麼總是行與《聖經》相反的路?心中也不是經常喜樂,倒是充滿質疑。其實,這些問題很多人都問過,感謝神讓我現在弄明白了!就我而言,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有兩個:

第一、就是動機問題。人是有功利性的,當聽到「信基督得永生」後,不論真信與否,這話是很有誘惑力的。當有人告訴你,不用像佛教積功德去西天,不用像道教修身養性求長生,也不用像其他宗教清心寡欲以求大道。我們基督教只要「因信稱義」就OK了!你信了,就稱義了;你稱義了,就得永生了。這種等價的數學關係,成就了一個簡單的價值觀念:信基督得永生!聽起來,這會是一筆很划算的買賣。

但是,這並不能成為信基督的動機。要是以此為動機而信下去,就會像我一樣跌倒,一跌倒就沒了信心,沒了信心就變成嘴上說信,心裡卻是平平淡淡。信基督不應當基於功利,不可與神交易,而是為了「與神的關係重歸於好」。這才是正確的動機。

信基督的正確動機是「與神重歸於好」,而促成這一動機的基礎就是「愛」。因為愛,神從未停止對人的呼喚,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下,為人贖罪,並作為人與神和好的契機。人也是因為愛的緣故,才能放下天生的驕傲,受主愛的感動去認罪道歉,與神求和。如此一來,神的愛與人的愛就有了呼應,人與神的關係也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死而重新建立,這關係要在愛的經歷中恢復如初。所以基督教信仰,是在主愛中的經歷,為要與神和好如初的信仰。

既然愛是源自神的,也只能從神而來,這是為什麼基督徒能傳福音,卻並不能強求人去信神,這信只有靠神的揀選和聖靈感動才能成就。

第二、是怎麼去信。還是要回到「因信稱義」這讓人振奮的口號,既然信了就能稱義,那這永生的道會不會來的太簡單了?首先這句話是百分百對的,只是我們把它想錯了,想得太膚淺、太簡單了。

既然基督教信仰的基礎是愛,信也好,行也罷,都是因著愛。還是要強調這愛是來自神,而不是人的,因為很多高僧、很多道長都有一顆博愛的心去行善積德,這只是發自人的愛去做的。而基督徒因愛去行,並非單單發自己身,更是因著神的愛。人信神之後,與神逐漸恢復關係,愛神的心逐漸壯大;因為愛神,人開始想要活出神的樣式,或者說去行神所喜悅的事,而不去行那不義的、虧欠神的事情。神也叫聖靈在人心中做工,叫這愛變得豐富,既要愛神,也要愛人。

在這個經歷「愛」的過程中,人也逐漸將驕傲放下,並開始捨己,把主權交在神的手裡。這時人所行的,就有了神的領導,在世人眼中就看為有愛的,因為神就是愛。

因此基督徒的行,不是稱義的手段,而是稱義後的表現,但這行與信是並行的,因為信要靠行來體現,而信和行都需要靠神的愛來達成。所以基督徒不要忘記求神的愛,因為這愛是我們與神和好的基礎,也是我們信與行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