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 (吾家的八寶飯)愛上一個不回家的男人

2016年10月
文:李道宏 圖:Ines Lee

1有人考慮離婚時,身為牧師的我,即使似乎是在「很有理」的情況,也不能草率給予意見,因為不論從社會或信仰的角度,這都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牧師,這次他回來,在家裡住了兩個月,原本他說離開前,會拿法院離婚申請表讓我簽字,但是他最後沒有這樣做。」這位姊妹在電話中冷靜地說著。我安靜地聽,也讓她抒發情緒。

每隔三、四個月,她會打電話給我「報告」自己的婚姻近況。妻子和我都知道,近兩、三年來,因為她丈夫在外地工作,嚴重影響夫妻關係。

「他在家的時候就像一個房客,除非和女兒一起去吃飯時,才會有些對話,不過也沒實質的交流,頂多談談房子、車子這類皮毛瑣事。他說:『有什麼好談?你不要期望我會回心轉意。』……」她的聲音有些沙啞,我一直耐心地聽著。

她的婚姻出問題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我們夫妻也認識她丈夫。婚姻出問題,雙方一定都有改進空間,很少只是單方面的問題。但是,遠水救不了近火,分隔那麼遙遠,我們只能為他們夫婦禱告,每隔一段時間,聽她「吐苦水」,並給她一些合乎《聖經》的提醒和夫妻關係的忠告。

「最近,他開始不把薪水存入我們的聯合帳戶!」她突然說。

「噢,那你們的信用卡帳款呢?孩子的學費、保險等等由誰付……」我問。錢和感情之間有種微妙牽扯,顯然他們的關係更加惡化了。

「我該怎麼辦?我知道他要離婚,但他好像又還捨不得……」她說。

「什麼意思?」我不太懂。

「我把我們一起去餐廳慶祝女兒生日的照片傳給他,告訴他我們很愛他,謝謝他這段在家的日子給我們美好的回憶……他回簡訊給我:『很遺憾,沒有盡到丈夫和父親的責任。』接著又沒有消息了。」她連連嘆氣。

身為男人,我無法真正體會一個妻子、一個母親面對如此「失責」、「逃避」的男人所受的傷害及痛苦。

「這樣吧,雖然他沒有要求你簽字離婚,但他已不將薪水給你,現在你只能記下你們母女的開銷,留個記錄,以備萬一之用。至於他其他與家裡相關的花費,你也要盡力弄清楚。」這些只是從現實生活的層面考慮,最重要的是,她現在對這段婚姻是抱著什麼態度。我想起保羅在《聖經‧哥林多前書》七章12-13節給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忠告:「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牧師是應該從《聖經》的角度勸導改善婚姻,以「愛」去解決。我的建議似乎是律師的指導,對改善婚姻狀況實在沒有幫助。如果我能告訴她的丈夫,我會嘗試用《聖經‧瑪拉基書》二章16節提醒他,上帝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

「我還想到一件也許更重要的事,你應該特別幫助你女兒,不要受到父母婚姻的影響,要解釋和鼓勵她多與父親聯絡……我知道,這是很困難的,但對女兒來說卻是很重要!」我嘆了口氣:「要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你經濟狀況如何?有問題一定要告訴我們。」我誠心地再補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