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他不是不愛我

2020年2月  
策劃與撰稿:蕭真、李飛君、杜鳳姬、津雲、朔方、田距、勞伯祥

聽泉

離婚的時候,我給自己的一個理由就是「他不愛我」;婚姻中似乎有許多證據支持這一感覺,也就痛苦地說服了自己——沒有愛就分開吧。
直到半年後,不知怎麼從書架上翻出一本沒看過的書,社會語言學家Deborah Tannen所著《那不是我的意思(That’s Not What I Meant)》,是我的教授很早以前送的。Tannen研究人們在談話和溝通方式上的差異,特別是性別的差異。讀了之後,我似乎從無解的絕望裡看到一點點亮光。
Tannen還有一本暢銷書《你就是不明白我(You Just Don’t Understand)》,書中描述一些夫婦,因為話不投機引起衝突和疏離;我從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總是希望丈夫從我不直接的表達中領悟我的心思,也不斷從丈夫的直接表達中感到受傷。當我心平氣和地嘗試了解這些男女差別,開始感受到他的委屈:原來他不是不愛我,只是我不會欣賞、不懂珍惜他的表達方式而已。
近年深深體會到,原來愛是要學習的,也更加明白了過去的錯誤:我和丈夫感受愛及表達愛的語言都那麼地不一樣,當我無知而固執地一味要求和堅持自己的方式時,不但白白地受了許多寂寞和失望的苦,更忽略了他的用心而傷害了他。感恩的是,上帝找到了我,通過耶穌的救贖,讓我靈魂甦醒過來,開我的眼睛,看到自己不認識上帝時的無知和罪惡。如今,靠著聖靈的幫助,我逐漸離開自我中心的生活形態,願意不求被了解,而盡力地去了解人。只有在上帝完全的愛裡,才能連接上愛的源頭,我也才有可能堅定而智慧地去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