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從復活節說起

2017年4月
策劃與撰稿:周簡艷珍、朔方、李汪洵、蔣若谷、李薇、勞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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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節(Easter)也稱為「主復活日」——紀念耶穌基督被釘死後第三天復活,提醒全人類,死亡並非一切的終結,還可以有永生的盼望。從公元四世紀起,定在每年春分月圓之後的第一個星期日。

◎耶穌復活

《聖經》在四部福音書中,都記載了耶穌的復活: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買了香膏來到墳墓,卻看見石頭已從墳墓挪開,並被告知「祂不在這裡,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祂的門徒,說祂從死裡復活了!」

主耶穌復活後,屢次顯現:向抹大拉的馬利亞、向眾婦女、向西門彼得、向去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向10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向眾使徒、向五個使徒和兩個門徒、在山上向五百多弟兄和11個使徒、向雅各……《馬可福音》十六章14節說:當11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就向他們顯現,並責備他們不信,心裡剛硬,不信那些在祂復活以後看見祂的人。

◎人會復活

正如先知以賽亞宣告:「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啊,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以賽亞書》廿六章19節)事實上,早在舊約時代,就有死人復活的事跡,《列王記‧下》記載:神人以利沙四處傳講神(上帝)的話語,得到書念婦人的殷勤接待,於是使無子的她得一子;其子長大,一日頭痛欲裂,坐在母親膝上死了;以利沙向上帝禱告,孩子就醒過來……

除此之外,《聖經》另有六則死而復活的故事:先知以利亞,使撒拉法寡婦的兒子復活;主耶穌使睚魯的女兒、拿因城寡婦的兒子以及拉撒路復活;彼得使多加復活;保羅使猶推古復活……所以《約翰福音》告訴世人:「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稀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五章28-29節)

◎復活在主

當然,自古以來始終都有不信復活的人,如《聖經》記載的撒都該人。耶穌告訴他們:「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祂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不過,人們總以為耳聽為虛,眼見為實。《約翰福音》十一章,就記錄了拉撒路的復活:馬大的兄弟拉撒路因病而亡;耶穌到的時候,拉撒路已在墳墓裡四天了;耶穌叫人把墓穴的石頭挪開,舉目望天禱告,然後大聲呼叫:「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同耶穌在那裡的眾人,都親眼目睹了這一幕。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兩千多年來,世世代代的基督徒都信這話,您呢?

◎信得永生

耶穌在《約翰福音》三章16節,作出偉大的宣告:「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說明耶穌基督的救恩,是屬於全人類的,凡信祂的人,便一定得著永生。祂在36節再次宣告:「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但願我們能逃避神的震怒,並得著永生的福分。《聖經》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