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線: 帕斯卡的賭注

2017年2月
黃小石

十七世紀在法國出現一位奇人,他的名字是帕斯卡(Pascal),是位數學家、物理學家。他提出了關於液體壓力的一個定律,後人稱為帕斯卡定律。他也是近代概率論的奠基者。他建立的直覺主義(Intuitionism)原則,對於後來一些哲學家(如盧梭和柏格森等),以及存在主義者都有影響。1646年他為了檢驗意大利物理學家伽利略和托里拆利的理論,製作了水銀氣壓計,在巴黎和俯視克萊蒙費朗市(帕斯卡的家鄉)的山頂(Puy de Dôme)上重複並擴大了關於大氣壓的實驗,為流體動力學和流體靜力學的研究鋪平了道路。他還是一位散文大師,且是一位篤信宗教的哲學家。

在他的《沈思集(Pensées)》裡,他提出了現在所謂的「帕斯卡賭注」。他認為世人都以生命來賭到底上帝存不存在,而一個講理的人當賭上帝存在:上帝要嘛存在,要嘛不存在,無法用理性來決定;人要嘛信上帝存在或不信上帝存在;所以總共只有如下的四種可能性:1. 有上帝,人信上帝;2. 有上帝,人不信有上帝;3. 沒有上帝,人誤信有上帝;4. 沒有上帝,人不信有上帝。人雖然不知道有沒有上帝,但是他可以決定他信不信上帝,帕斯卡分析這四種狀況如下:

1. 如果有上帝,上帝創造了萬物與人,都是有祂的目的;一個人願意信上帝,上帝樂意要把祂創造的目的與旨意啟示與人,叫人知道,同時也更是為讓祂創造的目的可以達成。這樣人不但知道上帝創造的目的,而且也知道他當怎麼生活,在世過一個有意義的生活,並且得以永遠與上帝同在(就是天堂)。若是有上帝,人自當信上帝,這有極大並且是永遠的好處。

2. 如果有上帝,人卻不信上帝。上帝既是生命的源頭,人與上帝隔離,也就與生命隔離了。有上帝而人不信上帝,是可以帶來(將來)無可彌補極大的損失。

3. 如果沒有上帝,他卻誤信以為有上帝。看來是上當了,一生努力服事上帝,以為有永恆的意義,相信了耶穌所說:「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翰福音十二章26節。過得轟轟烈烈,心滿意足。就算到頭來沒這回事(沒有上帝),但是他仍然給自己定義了一個崇高的目標,過著一個有意義的生活。這本來就是「實存主義」的基本精神,若是沒有上帝,人就當這樣活,給自己找個最高的目的。

4. 如果沒有上帝,而人也不信上帝,他雖沒弄錯,但是這是最糟糕的狀況:沒有上帝生命已經沒有任何本質上的目的(虛無主義),人也沒信仰去做有意義的事,因為離開上帝,難以定義善惡、意義,只能在徬徨中渡過迷失的一生,沒有希望,沒有價值。

所以無論在那種情形下,無論有沒有上帝,人都當信上帝,因為若他「賭贏」了,他的好處極大,他若不信,「賭輸」了,損失極大;不但有上帝人當信上帝,就算沒有上帝,人也當信上帝,所以帕斯卡說,人當信上帝,收穫可以極大(永生、意義……),損失極小(過敬虔的生活);若不信上帝,他的損失可以極大(滅亡……),而收穫極小(暫時的快樂與放蕩)。所以人相信有上帝是合理的。

或然率與選擇

弈賭得利的原則就是或然率,如果一件事情發生的或然率是50%,(比方一副撲克牌有26張紅牌,26張黑牌,你隨意拿一張紅牌的機會是50%),你的回收率若是1,就是你的輸贏的機會各一半,不吃虧,也不佔便宜。(就是你若賭一元,若賭贏得1元,賭輸損失1元,長久賭下去,你不輸也不贏)。若你賭贏僅得0.95元,久賭必輸。偶爾賭一下可以不勞而獲,但是不是聰明的作法。反過來說,若你賭一元,輸了損失一元,但若贏了可得1百萬元,除非這副撲克牌有問題,你值得把你所有的都賭了(換句話說,平均你賭2次,你就可得1百萬元,損失1元,這與大樂透不同,他們若給你頭獎1百萬元,平均你賭1千萬次,可能還不能贏到1次)。

從帕斯卡的分析來看,要是我們不知道有沒有上帝,我們應當信上帝嗎?當然應當!我們若「賭輸」其實沒有任何損失,而「賭贏」的話,有無窮的好處。魯益士(CS Lewis)說:「要是基督教是錯誤的話,那麼基督教就毫無價值,他也就無關緊要了;如果是那真確的話,他就有無比的重要。基督教絕對不會只是『有點重要』。」基督的宣告,叫我們不能不理會。

當然我們不都是「賭徒」,我們要知道「實情」。帕斯卡創立或然率的概念,就是當我們不能完全知道實情的時候,如何作最合理的選擇。可惜人作決定不見得是按理而行。其實我們不需要數學家以或然率的原則為我們分析得失,人信有上帝本是合宜的。但是人不見得願意這麼做,為什麼人會去做一個對自己不利的選擇呢?

人性枷鎖

紐約州有位眾議員名叫安東尼•韋納,曾是一位政治前途看好的民主黨員,他的妻子是希拉里·克林頓多年的助手。在2011年5月他發了一封「黃色短訊(Sexting)」給一位成年女子,引發醜聞風暴,在6月被迫辭職下台。2013年7月韋納競選紐約市長,他又寄色情照片給一位22歲女子,再度事發,他原來還有些政治呼聲,此後政治生涯一落千丈。到了2016年8月28日,美國總統大選期間,《紐約郵報》又爆「韋納發黃色短訊」的新聞,次日,《紐約時報》報導他的妻子宣布與他離異。這只不過是人性枷鎖悲劇中的一個小插曲。

韋納不是一個傻瓜,他當然知道他做這事是不對的,他也很明白做這事的結果,他之所以一犯再犯這罪行,顯然是不得已的。他在一種「罪的勢力」的控制之下,無法自拔,他所願意行善,他行不出來,他不願去做的惡,他倒去做。這不只是他一個人的問題,這是人類共同的窘局:人都在罪的權勢之下(對有些人是色,對有些人是賭,對有些人是毒,對有些人是酒,對有些人是財,對有些人是懶……)。耶穌直接了當地告訴門徒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翰福音》八章34節)。罪是個殘酷的主人,做了罪的奴僕,而罪所給他奴僕的工價就是死。

人都知道信上帝雖是合理的事,可是人仍然寧可不信,不願事奉上帝,寧願服事罪。這也是罪的勢力最明顯的彰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