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路: 上帝的公义

2020年6月   

戴蕭佩筠

這陣子在家的時間多了,閒時上網瀏覽資訊,偶爾看了一齣台劇,劇名很吸引我——《我們與惡的距離》,一股腦兒看完,果然沒有令我失望。

故事從一個在電影院隨機殺人的社會事件開始,劇中特別將加害人家屬寫進劇情,讓觀者從另一角度思考何謂「公義」。仇恨讓被害人的家屬失去理性,一心只想要復仇;加害者成為全社會的公敵,民眾除了大聲疾呼要求馬上把惡人判處死刑,更連他的家人都不放過,誓要把他們趕盡殺絕!父母心痛女兒背負殺人犯妹妹之名,終日東躲西藏,受盡委屈,為了讓女兒重生,不惜與她斷絕往來。

我想起許多年前看過的一部推理小說,東野圭吾的《信》。因工受傷而失業的哥哥,為了履行母親的遺願,籌備弟弟的大學學費,鋌而走險入屋偷竊,卻一時衝動錯手殺人。原本成績優異,前途一片光明的弟弟,因著哥哥犯案,默默背負殺人犯家人的精神重擔,忍受社會無情的歧視。一封封寄自高牆內的信,寄托了哥哥對弟弟無限的思念,同時也為弟弟帶來無休止的夢魘……弟弟終於體認到再也無法擺脫這樣的牽絆,唯有走上脫離兄弟關係的決絕終局。

面對罪的連坐法、現實生活中尖銳無情的公審,犯案者的家人為了生存,不得不斬斷唯一的至親血脈。一人犯罪,全家遭殃,這真的就能彰顯公義嗎?

《聖經.以西結書》十八章2節提到以色列地有這樣的俗語:「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這句俗語背後的意思是指兒子要為父親犯罪而受苦,這和當時以色列人普遍認為他們被擄受苦,是要擔當祖宗犯罪所帶來的惡果有關(參考《耶利米哀歌》五章7節)。以西結先知糾正了這種想法,指出百姓受神刑罰是因為他們自己犯了罪。

先知更進一步說明:「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結書》十八章3-4節)這裡強調父與子是獨立個體,父親的罪不必由子來承擔,兒子的罪也不需由父來負責,每個人要為自己的罪向神負責。

在天災人禍肆虐,虛假資訊橫行,不公不義,令人義憤填膺的紛亂世代,願我們都警醒:「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篇》一章1節),不被其他人的言行影響,不盲從附和,不讓罪玷污己身;更進一步,消弭仇恨的心,將審判之權交還公義的上帝!

要知道「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那鴻書》一章3節上)這是上帝的公義,但上帝的公義不單單在於分辨善惡、儆惡除奸,在祂施行終極審判之前,祂「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三章9節下),可見上帝的公義,更在於對人類深深的憐憫和不離不棄的愛。

親愛的讀者,你願意今天就擺脫罪的枷鎖,讓這份赦罪的救恩臨到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