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社論) 又是新年立志時

2019年2月

「2019」幾個小小的數字,囊括了全人類一年的歲月。時間是最公平的,每個人的一天,都有24個小時;每個人的一年,都有365日。不會你多我少,只看你、我如何去運用。時間安排得好的,會事半功倍;亂花時間的,會一事無成,這是個人人都曉得的道理。因此,很多人在新年祈福之餘,也會作出新年的計劃、立下新年的宏願,以祈善用時間、珍惜光陰,過個有意義、有成果的一年。
然而,很多人「年頭立志、年終失意」。得到這樣的結果,除了因個人意志薄弱,不能自我砥礪、專心致志外,還有一些先天性的因素,是攔阻我們達成心願的。例如:立下不切實際的計劃和志願,要建造空中樓閣,又怎麼可能?又例如把時間安排得太緊湊,立志要完成太多的事情,沒有適當的休息及閒餘的空間,結果累得病倒了,或忽略了家人;這樣的時間表,多半是守不住的。另外,太鬆散的計劃,就等於沒有計劃。如果做事「有頭威、無尾陣」,不能貫徹始終,就更遑論計劃成功了。
因此,新年立志時,要作各方面的考量,才定下計劃。雖說是「一年之計在於春」,但如新年立志,只以一年為計,目光也未免太短視了。要知道一年一年加起來,就是我們的一生。如我們的志願,只有一年一年的短程計劃,沒有一生的長遠計劃,連貫起來,我們就會發覺,這是一個不能累積成果,沒有根基、沒有建造,過一年是一年的人生。
每個人都有人生理想,理想是需要一步一步去實現的。我們的一年之計,應是達成理想的其中一個環節,是在過往為理想而建立的根基上,再上一層樓,而不是年年都在打根基,或是為了活著而「過活」。這樣說來,明白自己的人生理想是什麼?就至關重要。我們可以問自己一些問題:人生何為?我最嚮往什麼生活?我認為什麼是最有意義的事?我怎樣善用光陰?我活著的歷史價值是什麼?我們不一定要成為建立豐功偉績的人物,做個承托社會的基層人士(事實上是社會的中堅分子),奉公守法、勤儉持家,也一樣很有意義。但若把人生浪費在「糊塗」裡,就真的很悲哀!
一般來說,在人人自由平等的社會,只要腳踏實地、計劃週詳,「有志者事竟成」,是很合理的結果。但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外在環境的轉變,不是人力可以控制的。所謂「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人再努力,若是「時不與我」,一切的努力都是徒然。因此聰明的人,在新年立志,或作人生規劃時,一定會求問掌管天地萬物的真神(耶穌基督),並「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
親愛的讀者:讓我們在新年立志時,更有深度地去思想人生,這將是您成功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