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聽八方: (師心童心) 黃藍黑白

2019年10月     

◇曹綺雯

由「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社會群眾大撕裂,黃絲藍絲互相攻訐,勢成水火。
黃絲最初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行動作出抗議,百萬人遊行示威,相安無事。惟當中一小撮激進分子按捺不住,施行暴力,破壞公物,越演越烈。而藍絲呢,就以破壞社會治安,影響民生經濟為由,贊成政府借警力大大反擊,名為以暴制暴。
雙方各執一詞,似各有理據,怎生是好?赫然看見一句話:「黃藍是政見 黑白是良知」。
當下心裡頓感安然,好像總算有個抉擇的準則。好了,就拿我們的「良知」去判斷吧……
修訂逃犯條例是否惡法?用暴力去破壞社會是否一定罪無可赦?使用武力是迫不得已,打擊暴亂者是為了大家好?社會經濟發展好,人人安享太平,就是好?必需有自由的空氣才算是基本的合理的生存環境?
然而,良知,有統一標準嗎?還是黃絲有黃絲的良知,藍絲有藍絲的良知?若如是,那麼這話說了等於沒說。
良知,應是與生俱來,應是最自然最人性的吧。我想起孟子性善說,論四端中云:「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党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所以「惻隱之心,仁之端也。」人之有惻隱之心的行動是本乎有仁愛之心;而仁愛之心,非關乎利益,名譽,動機自然而單純。即今之謂良知也。
然而,真的每人都有良知嗎?看來又不盡然。且看荀子怎麼說:「人性本惡。其善者,偽也。」他所持理念與孟子所言相悖。幸好細心尋索,原來荀子的性惡論是從後果界定善惡,換言之,即從經驗所得,人都是好利自私的,若不加以學習管束,則必然為私利謀算。所以,嚴格來說,荀子並沒有反對人有性善的存在,只是行出來以惡為要。這與聖經所言相同。神按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人,神看著是好的;只因先祖犯了罪,罪就進入了世界。這麼說來,除非各人真能回到初心,才可有信心憑良知處事而不陷於「自以為義」當中。
謹記:「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唯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言 16:2)人心,是神造人時給予人美善的心,就是良知。願我眾放下黃藍,先回到主面前,謙卑認罪,尋回自己的良知,再憑良知去審視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