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聽八方: (傳媒春秋) 真假記者

2019年10月     

◇老冠祥

在近期反修例風波中,出現疑似假記者事件。第一宗由香港記者協會指出,於8月4日在示威現場發現一張《澳門論壇日報》記者證,惟該報主編回覆此證非從其機構發出,也未有僱用持證人;第二宗是警方在8月31日接報調查,位於西營盤第三街開業的「國難五金」店時,搜出懷疑假記者證等物品。還有網上流傳一幅以「官方教學:香港記者懶人包」為題的圖片,並附有香港記者協會(記協)的名字與標誌。為此,記協於8月26日澄清該圖跟他們無關係外,亦對這種「蓄意侵權、誤導公眾的行為」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另一方面,央視的評論文章稱,記協會員證申請門檻過於寬鬆,導致「假記者」充斥其中。那恐怕不是事實,皆因筆者作為記協會員,有替其他同事申請過記者證,而記協均要求提供名片和作品等文件。不過在科技發達的今天,任何別有用心的人,想偽做新聞機構的記者證,或記協所發的記者證,真是難以杜絕。雖然如此,但卻可以查核上述機構的記者來源。
此外,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於9月3日的記者會提到,不少同袍反映在混亂情況之下,很難分辨示威者及記者,因許多人都穿著反光衣,加上曾在示威現場檢獲假記者證,故此警方批評有人立心不良,假冒記者來示威現場,質疑他們到底擔當甚麼角色。所以,這實在是個不容易處理的問題。
至於導演高志森,在9月3日的個人Facebook裡,呼籲要求香港的記者證,需由香港警務署頒發。筆者認為此建議是不可取的,若果工會不能證實記者的真實身份,難道警方就可以嗎?看來警媒必須誠懇地溝通,才能制定出可行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