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 (社論) 有愛的女人最幸福

2019年5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胡明慧、廖恵堂、唐泳欣、伍志婷、黃熾明、陳錦壽、梁家如、周簡豔珍

縱觀世界各地,香港人的物質生活,似乎最豐富。「衣、食、住、行」中除了「住」,其他都價廉物美、無與倫比。最令人稱羨的,是香港豐儉由人,無論是億萬富翁或是「綜援」人士,都可以華衣艷服、佳餚美食。而且交通便利,就算沒有個人座駕,地鐵、巴士路路暢通,瞬間即可從擠迫的鬧市,到達鳥語花香、綠蔭遮道的郊野,享受碧海藍天、山明水秀的自然景色!
然而,香港人卻不快樂。在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網絡」(SDSN)發表的「2018全球快樂報告」,香港只得5.43分,排名76位,全球倒數第7。這麼優質的城市,得出這樣的結果,真令人有些莫名其妙!但若細心觀察,可能因港人向來「順風順水」,帶有「傲視同群」的優越感,看不起別人,受不起挫折;這種「唯我獨尊」的心態,令人又驕又燥,嚐不到幸福的滋味。
由此可見,「幸福感」不但來自物質享受,更是來自心靈健康,有道:「知足者貧亦樂,不知足者富亦憂」;《聖經》也說:「施比受更為有福」,這都是幸福之道、至理名言。「港女」一直以來,都在英女皇的形象「庇蔭」下,家庭、社會地位超然;而且「港女」也實在爭氣,大部分都「出得廚房、入得廳堂」,職場上更是「巾幗不讓鬚眉」。這樣的女性,理應心滿意足;但驕橫之氣,卻令人變得醜陋、變得以氣用事,把幸福驅出門外。
同為「港女」,我們必須互勉:有愛的女人,才是最幸福、最美麗!人生有四種愛極為重要。一是「自愛」,無論我們什麼出身?人生有什麼際遇?有沒有接受高等教育?是貧是富……我們都要自愛。自愛包括在任何環境,都活出最好的質素、最高尚的情操。自愛產生自信,讓我們不亢不卑、恰如其份;令別人舒服,自己也舒服,這是幸福快樂之根。
二是「被愛」。人人都需要愛,被愛的感覺,有如春日艷陽、溫而不燙;又如蜂巢花蜜、甜入心扉。被愛令人燃起希望、產生動力;被愛包圍的人,是最幸福的!三是「愛人」。如果只是被愛而不去愛人,愛便在我們身上成了一潭死水,被愛的幸福,會化成令人自私自利的嬌縱。愛有生命,愛是流動的活水,當我們用愛去灌溉別人枯竭的心靈,別人會變得幸福,自己會變得偉大!
四是「愛神(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獨一真神)」。西方社會在比賽時,冠軍總是最後才宣佈的。因此,「愛神」最重要,是「愛」中冠軍。愛神使我們認清自已的地位,在大能的造物主面前,知道自己卑微;在偉大的救世主面前,知道自己被愛。從具有權威的《聖經》裡,明白「愛」的法則;在奇妙的「保惠師」引導下,活出「愛」的真諦。
人生萬物皆可缺,唯有摯愛不可無。在五月溫馨的「母親節」,讓我們記得母親的愛,記得愛給我們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