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路:不知者無罪?

2019年6月  

黃小石

聆聽粵語

錄音者:Yi Nam

聆聽國語

錄音者:劉岱

從網絡上看到一則故事,講述有位智者被問及不知者是否有罪,他回答:「這裡有一把火鉗,被燒得火燙,只是肉眼卻看不出來。如果你去拿起它,到底是知它燒得火燙損傷嚴重,抑或是不知情下受害深重?」這除了說明不知者的傷害外,還道出非刻意的過犯亦無可避免。

《聖經》對罪的定義

耶穌說:「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沒頭腦)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傻瓜)的,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五章22節);又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28節)由此可見,罪不止衍生出惡行和惡意,同時亦有刑事及道德的責任。
上帝的律法,不能違背。試想一下,假如人類違反自然律,可不可以因不曉得其法則便不受管轄?一個人能否因不了解是毒藥,進食後而免於被毒害?人能不能以不懂地心引力,從高處跳下而不受傷?若然上帝的自然律不可違背,祂的道德律也同樣如此。

人以無罪為有罪

當耶穌基督被判釘十字架時,究竟有哪些人要迫害祂?根據《聖經》記載,誣陷耶穌的人分別來自滿懷惡意的宗教領袖之詭計;無知百姓的盲從附和,他們在羅馬巡撫面前極力高聲呼叫:「把祂釘十字架」;以及羅馬官員的無能,彼拉多想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
事實上,置身於謀害耶穌的人群裡面,大多數都已經知曉祂是誰,因為祂被釘十架前,曾到耶路撒冷教訓眾人,跟猶太人辯論,祂又潔淨聖殿,把污穢不法的事趕出去。不僅如此,他們也知道耶穌醫治赦免的神蹟,如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等。可惜,他們受祭司長的慫恿,呼喊著要把祂釘十字架,把最嚴酷的刑法加在一個沒有罪的人身上!
《聖經》記錄,耶穌與猶太人辯論時反問:「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翰福音》八章46節上)後來,羅馬巡撫彼拉多審判耶穌時,亦查不出祂有什麼罪。最終,這位全然無罪的人,替我們成了罪身。

深愛我們的基督

誠然,那時的猶太人不算無辜,即使無知者在法律上尚且有罪,更何況是刻意硬著心腸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不過耶穌被釘十字架,所說的第一句話表明,祂首先關心的並非肉身的痛苦,而是「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廿三章34節)這簡短的禱告,道盡了基督的信實、深切的憐憫和永不捨棄的愛。耶穌求天父赦免這些人,因他們不但得罪祂,甚至開罪上帝,而祂到世上來,正如祂所說:「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約翰福音》十二章47節下)
現在,我們不再是「無知者」了。上帝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引領我們悔改,教導我們不再存剛硬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馬書》二章5節),所以祂不願一人沉淪,且耐心地等待我們回轉,只因衪是慈愛、信實、公義、聖潔的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