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舌: 從虐兒案再思香港核心價值

2018年2月
作者團隊:雷競業博士 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副教授, 梁永善牧師 基督教銘恩堂創堂牧師, 梁林天慧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講師
顧問團隊:許朝英先生 宣道出版社榮譽社長, 李炳光牧師 香港基督教循道衛理聯合教會, 吳思源先生 愛百合有限公司牧養總監

2018剛開始,市民便驚聞五歲幼童疑被虐致死的慘劇,案發地點是屯門的某一個家庭。家:原是小朋友應該獲得合理照顧和父母愛錫的地方,但由負責搶救的醫護人員深情闡述,小女孩瑞臨遍體瘀傷,絕對不是一朝一夕被打所致,更有跡象顯示瑞臨曾遭人拋至房頂,撞傷頭部,身體也有被搖晃受傷,肚子漲大顯示她長期營養不良,實在很難想像在我們這物質豐裕的城市,有小孩要經歷這等痛苦的遭遇,怎不叫人惋惜!

揭發虐兒事件

自從上述的慘案被揭發,某社工因探訪曠課小姊弟,也於旺角區某劏房發現年輕母親與兩位孩子,房間衞生惡劣,有狗的排泄物……另葵涌一名八個月大的男嬰,也疑被寄養家庭虐待……這些報導讓我們看到被揭發的虐兒事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虐兒事件早在廿多年前已備受關注,社署和社福機構,清楚釐出處理疑似虐兒個案細則,在社署架構下設保護兒童科,成立多專業專責委員會(Multi Discipline Case Conference)等措施,以求及早為受虐者及其家庭作妥善安排,但似乎時至今天,有關機制可能需要重新檢視,以確保其有效性和適切性。
事實上,香港近年的基層家庭人數和需要,皆有增無減並不容忽視。從事家庭及兒童中心的同事,深知有不少年輕少年早婚,甚至未婚懷孕,原因是未能順利升學,與原生家庭關係欠佳,渴望儘快親嚐親密關係等。有關社會上重視保障成年人的各種權益,包括性解放思想及有關權利,但誰會留意到初為人父人母者是否稱職?看來,親職教育的質與量皆值得提升,父親的責任有待進一步被推廣和深化,為父母而設的情緒管理課程,更應大大推廣!
網上有社會人士分享,遇有疑似虐兒個案,最好儘快送往醫院急症室求診,以防父母繼續隱瞞;或社福機構的管理層,為確保機構不被投訴(近年社福機構重視顧客至上的文化,及每事訴諸詳細記錄等管理主義理念)而採取「拖延」策略。這種觀念亦不無道理,但喜見近日有社工,開始主動上門探望曠課小孩,筆者相信當社會重新重視虐兒事件,不少社工、老師或醫護人員會得著鼓勵,主動地協助不幸的兒童。

贏在起跑綫的代價

從宏觀的角度看,這些家庭慘劇,也反映了「贏在起跑綫」的精英主義的代價。一般學校的老師或校長,為了提升學校的「好聲譽」(有多少畢業生進入名校),往往把精力放在能力高的孩子身上,也可能想避免學校受「問題學生」的傳聞影響聲譽,不想費勁去關懷有不尋常表現的孩子的家庭。當這些問題孩子退學或轉校後,學校可能有如釋重擔之感,不會再去追尋退學的背後原因。有受害小孩的老師,在網上發表後悔當初忽視孩子問題的文章,也反映了老師在現行制度下有心無力的無奈。
此外,香港政府因為擁抱精英主義,對貧富懸殊的問題,也有種愛理不理的態度。這些虐兒的例子,大部分都在勞動階層中發生。很多受害孩子的父母或經歷離異,或是青年失學,年紀輕輕就成為父母,甚至染上毒癮,以至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這種情況反映了香港的經濟結構,能夠在知識型經濟競爭的年青人,可以有機會獲取高薪厚祿,但不善讀書的年青人,一方面受到社會和學校的輕視,另一方面在有限的職業機會和高地價的壓迫下,往往居住在惡劣環境中,對前途感到絕望,才會作出這些喪失心智的行為。

塑造尊重和愛護文化

政府不可能杜絕所有慘劇,但卻有責任減輕它們發生的機會。從加快公屋建造的速度,到製造更多非學術的培訓和就業機會,或是增加對問題學生的支援等,都是政府應履行的責任。在更廣泛的層面,我們能否塑造一種文化,尊重和愛護每一個人,而不是以成就去量度人的價值?
新任律政司長鄭若驊,被發現家中有僭建地庫,以她的專業人士身分,實在令人難以相信,她會完全疏忽自己居住的房子有沒有違法之處。更合理的解釋,是她沒有想過自己有一天會做政府高官,而這類僭建原是常見的行為,她因貪一時的便宜,就沒有去更正問題。政府的態度至今是「拖」字訣,希望事情能不了了之。我們且不論鄭司長是否應因此辭職,起碼已顯出她缺乏政治敏感度。另一方面,也顯出香港社會的精英主義,如果你才能出眾,就算犯了法,也是情有可原;假如你才能平庸,就算無甚過失,也會被人鄙視。《聖經》說:「耶和華看人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表,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讓我們學習尊重一個人的內心正直,重於他的外在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