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移民官手記) 保持留學生身分

2014年5月
文/陳熾

獲學生簽證來美國讀書的留學 生,每年有成千上萬。學生身分像一道跳板,畢業 後有機會轉換為H1-B 工作身分,然後再轉換成綠 卡。如此,如果在學期間或畢業後身分出現問題, 這道跳板就會作廢,所以留學生必須了解保持合法 身分的重要性。

◎不同概念

原則上,「學生簽證」與「學生身分」,是兩個 不同的概念。

簽證,在美國領事館申請,屬國務院管轄。第一 次赴美的學生簽證申請人,需前往領事館面談;14 歲以下申請人也不例外。由於申請簽證的學生數量 一年比一年多,學生簽證和交流訪問學者簽證的審 理時間可長達兩個月。領事館建議,所有計劃赴美 學習的學生或訪問學者,於項目開始前兩個月就要 來領館面談。

留學生一旦進入美國境內,移民局官員會在I-94 卡上寫下在美居留期限,那是學生合法在美居留的 時間和正式建立學生身分。I-94 卡一般會註明D/S (Duration of Status) 字樣,表示學生若維持全職學 生身分,沒有在校外非法打工,就等於合法居留美 國。學生身分的管轄權,立刻轉移到美國國土保全 部屬下的移民局DHS-USCIS 管理。

◎兩種類別

美國移民法為赴美留學者提供了 兩種非移民簽證類別。F 簽證是給赴 美進行學術學習的留學生,M 簽證 則屬非學術或職業學習Vocational Training 的留學生。獲得學生簽證, 首先須申請一所美國學校並被錄取, 校方簽發I-20 或I-20M 表格。學生前 往申請簽證時,必須出示該表格。 申請赴美留學,申請人必須證明: 自己有能力在美國做全日制學生;進 入美國並短暫停留的唯一目的是在學 校完成學業;自己有能力支付學費和 就學期間所需的生活費用。簽證申請 所需的支持材料,請瀏覽相關網頁。

◎保持身分

F-1 學生在身分有效期內,可以在美 國合法逗留。移民法對F-1 學生保持合法身分的唯 一要求,就是「正常完成學業」,因此即使F-1 學 生在學期間遞交移民申請,其F-1 身分仍然合法有 效,只要正常進行學業就可以。

建議留學生儘量與就讀學校的「外籍學生顧問 (DSO, 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保持密切和良 好的關係,他們被移民局認可,能直接進入SEVIS 系統,反映學生學習狀況。學生在學期間若發生任 何改變,像申請在校合法打工、生病停止修課、學 業相關問題(少修科目、延期畢業、轉系、畢業前 後申請實習OPT 等),都需要通知校方的DSO。 移民法8 CFR Section 214.2 (f)(5) (f)(6) 規定,F-1 持有者非法工作、不是全職學生、未經許可轉校或 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成學業且不符合延期要求,則 將喪失F-1 身分、被遣返回國。有為數不少的學生 本來無意犯錯,但做事我行我素,結果導致失去合 法身分。希望留學生在這方面多加注意,小心謹 慎。

◎其他簽證

持其他非移民簽證(如B-1、B-2、J-1、J-2、M-1) 入境者,可以向移民局遞交I-539 表格,申請轉換 為學生身分,但需要證明自己沒有移民傾向。申請 人除了要像一般F-1 簽證申請人一樣,提供能夠證 明自己和母國在經濟、家庭、工作以及人際方面存 在強有力聯繫的證據,表明自己在完成學業或者實 習之後會回國外,還需要披露自己是否曾經遞交過 移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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