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法律問答信箱) 意外賠償金 是否要繳稅?
2014年9月 文/文展雲律師 問 我丈夫兩年前在郵局工作,開車派信時被送 油卡車迎面相撞,爆炸燃燒,在深切病房住 了三星期後不治。本來原計劃15 年後安享退休生活! 幾經訴訟,對方保險公司終以巨額金提出和解。有朋 友提醒,扣除律師費及開支後,賠償金還要繳稅。請 問是否真的?應如何處理? 答 賠償金要繳稅的提醒是真的,所以在正式接 納對方所提和解賠償前,請考慮賠償金分配 性質。且按您先生工作性質及車禍情況分析如下: 他既是在工作,部分賠償必涉及因去世而不能繼續 工作帶來的未來工資折現損失。這樣的賠償金,與僱 主提早發薪酬給他無異,應當視為普通收入來計稅, 所以應儘量合法地降低這一數額。 另外,他在郵局上班,很可能購有退休金項目,這 視乎保險金額是否供完而有不同,是以本金利得方式 徵稅,還是以普通收入處理,將有區別。 您先生去世前住院,因嚴重燒傷,所承擔的身心痛 苦難以言喻,亦無人願以金錢來交換,因屬於傷亡意 外賠償,不需課稅,故應儘量爭取以這項賠償為最主 要部分。 您們自此天人分隔,您失去他的相伴、照顧及愛謢, 這樣的賠償性質免稅。 對方在極其疏忽下導致您先生蒙受意外傷亡,有可 能負上懲罰性賠償,這一向都要繳稅,所以應當爭取 在另類低稅額內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