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 (社論) 夫妻緣已盡、舔犢情猶深

2018年5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鄧玉蘭、鄭民豐、梁家如、周簡艷珍

經營美滿的婚姻,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夫婦倆都願意以捨己的愛,來愛護對方、維護家庭。造成不幸的婚姻,卻有很多原因;總結起來,都是與人的罪性有關。無論是肇事者還是受害者,婚姻一旦破裂,所造成的殺傷力,是無可估計的。離婚的災害,可以延續三、四代。如何削減傷害下一代的威力,唯有用智慧、理性和愛。

生命咒詛‧不斷重演
婚姻走到最後一步,提出離婚的一方,似乎是得到了「解脫」。但被拋棄的一方及所生的兒女,卻要面對身心被撕裂的痛楚;這錐心的疼痛,深入靈魂和記憶,成為一生揮之不去的陰影。更可怕的是,兒女被雙方爭奪時,經歷父母相爭、不留情面;互不相讓、訴之法庭的慘痛場面,讓他們天生對父母的愛和尊重,被撕裂成碎片。很多單親家庭的孩子,對婚姻充滿恐懼,對任何人都不信任;因為從小在他們的眼裡,就沒有天長地久的愛。這樣的心理,像生命的咒語,讓悲劇不斷重演。

妥善安排‧理智行事
我們要知道,一段婚姻造成離婚的結局,無論是誰對誰錯,孩子都是無辜的。離婚的夫婦,雙方都要為孩子所受的傷害,負當負的責任。為他們的生活所需、正常的心理發展,而營造有利條件。這需要雙方放下成見,用合伙人及朋友的關係,理智地共同計劃及付出努力。
一個孩子的成長,需要多方面的「養料」,夫婦在協議離婚時,不妨一起列出孩子從當下至21歲,會有哪些需要?從而作出妥善安排。例如衣食住行等生活需用,教育包括接受正常學校的學術教育,智育、德育和培養興趣,情感的需要,愛心的關懷,社交的圈子等等。為了讓孩子有安定的生活,夫婦在分家產時,可為孩子預留足夠的「贍養費」,免得將來因雙方環境改變,而讓孩子缺衣少食。

血緣關係‧永不磨滅
在由誰撫養孩子方面,幼齡的孩子,需要母親悉心照顧,當父親的,最好讓母親擁有撫養權。說實在,血緣關係,永遠都不會磨滅,誰撫養都一樣,如果父母愛他們、關心他們,他們一定會銘記於心。擁有撫養權的一方,切勿因從前的私怨,不讓孩子與對方相聚,以此繼續傷害對方的感情。這樣,是無理剝奪了孩子的權利,當孩子成長後,一定會怨恨你。
如果有較好的經濟能力,可把青少年期的孩子,送入寄宿學校,讓他們在團體生活中,與同齡人建立友誼,並有規律地成長。在學校放假時,可平均安排與父母生活,從中更安排一些「家庭團聚」活動,讓他們享受家庭之樂。父母要記得,家庭破碎的孩子,需要加倍的關懷和愛護,孩子的成長期,不過十年八載,很快就過去。離婚的父母,只要肯忍耐一段短短的日子,孩子的人生便會化咒詛為祝福!

心靈創傷‧必須治療
當然,儘管父母為孩子的生活、教育……安排妥善,但家庭破碎的心靈創傷,最難醫治。提議父母帶領孩子認識耶穌基督,因祂會一生一世,以不變的愛來愛我們,讓孩子的心靈得到醫治,重拾信心和安全感!
基督教不贊成夫婦離婚,並提議用遵行《聖經》教導的方法,去解決婚姻中遇到的困難。如果你們徘徊在離婚的邊緣上,不妨到教會請牧師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