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 慎防假民調 表達真民意

2017年10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康貴華、勞伯祥、趙秀華、謝陳惠珊及周簡艷珍

今年五月,筆者接到一個關於「同性戀及跨性別人士」的電話民意調查。調查中大約有二十條「認同」與「不認同」之問題,起初數條問題比較簡單直接,只是詢問如果同性伴侶在醫院做手術後,是否認同給予探病權。可是後來的一系列問題,卻越發似是而非地引導受訪者去認同跨性別或同性戀人士的權利,在快刀斬亂麻的訪問模式下,實在有種完全「被主導」的感覺!到底這是真正收集民意的調查,還是一種帶有預設立場的諮詢、刻意誤導市民支持同性及跨性別人士平權的手法?筆者以此提醒讀者,接受電話訪問時需要加倍留心,切勿隨意回應,免墮假民調之陷阱!

社會秩序

如果今天同性配偶獲得法定的福利,難保日後各種婚姻模式也來爭取平權。例如一夫多妻、多夫多妻、甚至父與女締結婚盟的「血親通婚」是否也可以合法化?外國有人正努力爭取婚姻不設限:任何年齡、性別、人數或血緣關係者都可以結婚。也有人倡議「性別自決」:任何人(包括兒童)都可以按其意願成為男性、女性或「第三性別」。例如澳洲一位男童12歲時被診斷患上性別不安症,母親讓他服用賀爾蒙激素。但14歲時他後悔了,現計劃切除乳房,做回男孩。

法律是否只尊重個人意願,視之為人權與自由?這樣,母親可以是男性,父親是女性,甚至是雙性,必會為整體社會帶來嚴重不安、道德倫理大混亂。人權自由有底線,社會秩序有規範,消除歧視不等於廢除倫理和改變法例。

影響深遠的法例改變

是次受訪,令筆者想起電話民調前數星期,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公務員的同性配偶可享有公務員福利的司法覆核勝訴。對於這個裁定,筆者曾嚴肅地深思,這不能被視為獨立事件,而是牽涉整體社會倫理和法例改變的重大危機。筆者支持港府就該案提出上訴,因為此例一開,影響深遠。例如有男子在外國「自我性別聲明」變為女子,「她們」來香港後是否有權入讀女校、與男人結婚、若犯事判入女性囚室……?各地有不同的法例,香港都要承認嗎?

守護香港社會的道德底線

正如傳統孝道,孝順父母不會因為時移世易而有所改變,也不需要追隨外國制度而去破壞優良傳統。若果法例只照顧小眾的要求,難道就可以抹殺大衆的權利?不論我們是否為人父母,難道就不用關心下一代的道德倫理?請把眼光放遠,來守護香港社會的道德底線。政府現就《性別承認》諮詢市民,請積極回應,以書面清楚地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