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 我不管 我就是喜歡她!

2020年3月     

文/李道宏
圖/Ines Lee

「你兒子什麼時候結婚?」我問一位母親。
她搖頭嘆息說:「我就只有這個獨子,對他寄以厚望。我不是種族歧視,可是……到處不是都有中國人、韓國人嗎?為什麼偏偏找了一個……」。
「我也反問自己為什麼反對那個女孩?是因為她的家庭背景?她的學歷?當然,我認為我兒子可以找一個更好的!其實,我最接受不了的是信仰不同。我兒子說他女朋友不反對信奉基督教,但……」
我找不到合適的安慰話語,只能說:「愛情讓人沖昏頭……」
我想起這位母親昔日堅持與非基督徒結合,她的父母也同樣極力反對,彷彿歷史重演。
「我想告訴兒子,信仰不同直接影響價值觀及孩子教養的優先順序,會帶來極為愁苦的生活。我以前認為這不重要,現在回頭看,我們夫妻之間的問題,追根究底都是因為信仰不同引起的。」這位母親說。
我小心翼翼地問:「這些話,有沒有告訴你兒子?」
「你也知道,在他青少年時,我們的關係就十分緊張,當然談不到這些。上大學後就更難有機會詳談,開始工作後就更沒有機會了。」她感嘆著錯過了許多與兒子談重要議題的時機。

聖經中的例子

信徒的孩子在交友、戀愛、婚姻上,讓父母頭痛的例子,《聖經‧士師記》也有記載,最被人熟知的應是參孫及其悲壯的結局。
參孫稟告父母說:我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
我相信參孫的父母一定竭盡所能地養育孩子,但參孫在情慾上仍是悖逆,不聽從父母的教導,也不遵守上帝的話語。我知道許多信徒的孩子從小學習《聖經》,也有讀經和禱告,甚至也參與教會服事,可是仍有可能在結交異性朋友上做出不智的選擇,以致與曾經接受的信仰相違背。我們絕不要以為自己孩子從小在教會長大,就會對罪惡免疫。
當孩子堅持「我不管,我就是喜歡她/他」時,父母不能堅持「我不管,我就是討厭她/他!」這是與孩子鬥氣,不是愛孩子;不要把彼此關係搞砸,一旦失去了與兒女的關係,我們就等於是把孩子推出了門外!

在潛移默化中教導

基督徒父母應該在孩子還未開始結交異性朋友之前(甚至對兩性關係沒有太多想法之前),便為孩子未來的配偶禱告,也要在潛移默化中給孩子教導:
第一、選擇相同信仰的異性朋友
家長要說明或舉出實際例子,讓孩子從小知道並羨慕與將來的配偶有共同信仰、同心同行。
第二、趁早教導上帝的心意
家長絕不要認為孩子還未到談戀愛的年齡,太早教導反而挑起他們的興趣。其實在朋友中、社交媒體或電影等媒體,早已給他們許多似是而非的信息,不僅談情說愛,還鼓勵性行為。建議家長儘早找機會討論,幫助孩子建立健康的兩性觀念,讓合上帝心意的價值觀根植在孩子心裡。
三、溫暖的家是人生最大的成就
父母都會教導孩子努力學習,將來有好的工作和成就。當孩子進入能理解家庭的重要性時,我們也必須為孩子建立重要觀念——儘管事業有成、生活富裕,但若夫妻、親子關係惡劣,仍然會有很大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