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迴響: (守望雙聲) 含貝在口

2018年12月
潘振輝

中國人造字很有意思。比方說,「貪」字由上下組合,上部為「含」,既是聲旁也是形旁,表示銜在嘴裡,下部為「貝」,貝幣是古代貨幣。造字用意為含貝在口;即對錢貝迷戀到想把它吞下去,非常形象及生活化。
「貪」好像是人類染色體中的基因,代代相傳。不同宗教信仰都指出「貪」的邪惡,有說它是煩惱根源,有說是人類七宗罪之一,《聖經》更立下誡命:「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然而日光之下,貪婪事件,比比皆是。
就如近日澳洲銀行業皇家委員會(Banking Royal Commission)向各大銀行及金融機構進行調查,發現不少違法經營操作。在金錢為首的風氣下,決策層貪得無厭,向下屬訂定瘋狂無理目標,員工或為保住「飯碗」,或為達標可獲升職分紅,而罔顧當事人狀況及財力,不惜欺哄勉強,刻意低估事主日常消費而增大借貸金額,超越客戶財務能力,最終令當事人無力還款,陷入財困。其他惡行還有:在並未向存戶提供服務情況下收取手續費;向客戶銷售毫無價值的保險單;向身故多年人士收取費用;以近乎行賄方式向非銀行職員支付(轉介借貸人士)佣金;儘管保險醜聞纏身,聯邦銀行仍向董事支付巨額酬金等等,離譜的事,不能盡錄。
從事金融行業者都是專業人士,當中亦不乏知識分子,該有職業操守,然而這批金融才俊在物慾橫流、高舉自我的世代裡,利益及目光只聚焦一己身上,把心一橫,將不當行為合理化,並冠以各種藉口,佯言以機構前景為重,股東利益優先,處處掩飾而面不改色,自欺欺人,自己也信以為真。最終撇棄社會責任,放下誠信,因貪得貧(因貪來的金銀財富,卻換來道德操守的貧窮)。
當然,任何群體總有害群之馬,實不應「一竹竿打死一船人」,在上述群體中,勤奮工作、貢獻社會的,亦大有人在。不過,貪的禍患,人人皆知,只是掙扎無效,反抗難勝。《聖經・羅馬書》七章19-20節不僅清楚指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同時亦點明貪婪的根源:「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自力難救,跌入井底的人,無法將自己提到井外。奉勸眾人,誠心倚靠那在十架上為我們犧牲的主耶穌,方能將我們從坑中救出,去罪脫貪。